濮阳市:信用赋能 激活市场主体“一池春水”
来源:濮阳市委营商环境办 发布日期:2023-05-24 浏览次数: 浏览

濮阳市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全国信用承诺试点市为契机,突破思维定式,转变监管理念,加快信用塑造,构建了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守信核查、事后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的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闭环体系,降低了交易成本,促进了市场倍增。5月11日,在“信用承诺实践创新助力高质量发展”全国现场会上,濮阳市荣获“全国优秀信用承诺案例”,是 8 个全国行政监管优秀案例之一、全省唯一。

一、承诺前置,激发市场活力。一是推行市场主体自主“承诺”。强化市场研判,出台实施方案,将信用承诺细化为登记(许可、审批)替代型、容缺受理型、证明替代型、信用修复型、主动公示型和行业自律型六种主要类别。按照注册登记、行政许可审批、监管执法等不同工作环节,设定操作程序和实施步骤,将涉及行政处罚的事项交给法律法规,将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监管交给信用承诺,丰富了市场监管工具箱,促进了市场主体加强自我约束。目前,全市共计 33.68 万户作出信用承诺。二是面向社会公开“亮诺”。秉持“公示即监管”的理念,待市场主体自主“承诺”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濮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承诺监管系统,将告知型、修复型等6类33.68万户市场主体承诺公示共享,主动接受监督,推动多元共治,防止“承诺”走形。目前,全市50个领域相关行业经营户全部完成信用承诺张贴公示。三是多元监督引导“践诺”。通过新闻发布、媒介宣传、承诺公示、商家集体责任约谈等方式,引导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对企业履行信用承诺进行监督。对履行信用承诺较好的企业,可享受行政审批中的“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捷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降低抽查频次等信用激励措施,作为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信用分类监管、授予荣誉称号、享受公共资源等方面的重要参考,确保知信守信成为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必选项”“硬通货”。

二、分类分级,提升监管效能。一是加强信息归集。坚持“以用促归,以归促用”并重,对市场主体精准画像,依托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全领域应用平台、全覆盖数据归集。对于国家、全市平台数据无法直接联通的,通过共享交换平台,由各数据源部门定期上报公共信息平台交流共享,实现监管数据跨部门、跨层级市域良性流转,形成统一信用监管“数据池”。目前,归集行政处罚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小微企业扶持信息等 14 个信息类型,共享应用领域达到 41 个,信息总量达到 643.7 万余条,归集总量、类型数量、归集率连续六年保持全省第一。二是实行风险管控。将信用监管作为主攻方向,探索建立企业综合风险预警和信用风险分类评价体系,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违法失信程度,将其划分为 A(低)、B(一般)、C(较高)、D(高)四个信用等级,并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抽样检验、投诉举报、案件处理、产品召回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紧盯社会关注度高、投诉较多、风险问题集中的食品药品、地产经纪等行业,对未按时公示年报、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市场主体纳入高风险等级管理。三是强化检查抽查。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清单管理方式,全面规范后续监管,制定5大类32项、涵盖22个业务领域的信用承诺监管事项清单,实施清单化管理,细化监管流程,应用在线核验、现场核查、第三方评审、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六种检查方式,实现靶向抽查、精准监管,推进监管既“无处不在”又“无事不扰”。目前共抽查709户市场主体,能够持续履行承诺事项,践行承诺情况较好的企业702户,占比 99.1%。

三、信用赋能,培塑成长生态。一是加强失信惩戒。完善以市场主体履约情况和违法次数为参考因素的差别化监管机制,对重点领域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构建了“守信畅通无阻、失信寸步难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目前,集体约谈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市场主体 7 户,停业整顿 7 户。二是推进信用修复。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制定并公布《申请信用修复材料清单》,简化审批流程,在公示系统中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并与有关部门共享数据。三是强化结果应用。释放政策红利,强化正向激励,搭建合作桥梁,链接多方服务,对诚信守信的市场主体,在企业上市、融资纾困、评优评先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帮助企业提能升级,推动企业信用向信用价值、信用资本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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