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发布日期:2023-08-01 浏览次数: 浏览

“人无信而不立,业无信而不兴”,一流的营商环境离不开高质量信用体系的支撑。近年来,平原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围绕打造诚信营商环境工作目标,结合“三七二马一争先”工作机制,构建提升市场主体信用意识、信用应用、信用等级的信用监管模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事前“有信”,全面提升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明确归集标准和单位职责,累计归集信用信息114万余条,数据覆盖行政管理信息、医保、水气暖等领域,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2万余条,为信用便民惠企应用和各行业(领域)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供了有力数据支撑。加大信用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各类信用活动,通过深入企业开展信用政策宣传、信用修复引导、信用承诺等助力企业诚信经营管理水平提升。

事中“用信”,提升社会信用应用水平。依托信用平原网站,坚持信用查询使用全覆盖,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实施差异化监管,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推进行业信用分级分类动态监管。重点监管31个生产领域农田项目,助力“中原农谷”品牌建设,强化守信激励,大力推进“信易贷”服务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宣传引导3500家市场主体入驻省市“信易贷”平台,实名认证并授权查询信用户3118户,发放贷款1.1亿元。

事后“增信”。提升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制定《关于推行信用修复即时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按照“谁处罚、谁告知”原则,要求各行政部门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向行政处罚相对人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主动告知失信主体该行政处罚信息将被公示的网站、失信行为类型、最短公示期、修复流程、信用修复政策等内容,实现处罚与修复“齐步走”,让企业更好地知晓、理解并享受信用修复的政策措施,有效实现行政处罚与信用修复“无缝衔接”,真正做到处罚单位“服务多一点”,信用主体“忧虑少一点”。

守信受益、失信难行,诚信已成为激发市场活力的助推器,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催化剂。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将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更大举措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为示范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优良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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