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举措
濮阳市围绕构建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的闭环监管体系,通过创新机制、清单管理、数据共享、随机抽查、重塑信用等举措,建立“承诺+监管”的闭环监管模式,有效提升信用监管能力和水平。
(一)创新机制“构框架”。濮阳市建立了信用承诺机制,推行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烟草销售、纳税服务等行业主要监管部门也相继出台了配套承诺制度机制,明确推行信用承诺范围、信用承诺类型、实施程序和工作步骤、信用承诺结果运用和监管措施,系统构建推行信用承诺的制度框架。如:市场监管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市场主体信用承诺监管的指导意见》,确定承诺后续监管流程规则,建立起从事前信用承诺、事中践诺核查、事后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修复的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闭环监管体系。
(二)清单管理“明路径”。《濮阳市建立健全信用承诺机制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市场主体信用承诺监管的指导意见》强调对信用承诺监管采取清单管理方式,对后续监管进行了全面规范,明确了监管路径和方式。共制定5大类32项、涵盖22个业务领域的信用承诺监管事项清单,实施清单化管理,细化监管流程,应用在线核验、现场核查、第三方评审、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六种检查方式,规范监管行为。
(三)数据共享“作支撑”。按照“谁职责、谁录入、谁认定、谁处理、谁公示、谁修复”的原则,打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濮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承诺监管系统共享交换路径,将市场主体容缺受理型、证明替代型、信用修复型等六类承诺信息、违诺信息记录市场主体名下公示共享,形成市场主体承诺信息“全息画像”,为精准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四)随机抽查“强监管”。濮阳市采取“双随机、一公开”风险分类抽查、在线核验、现场核查、第三方评审、专项检查等六种检查方式,明确“监管谁、怎么管”,规范监管行为。2022年各业务领域开展信用承诺事项双随机定向抽查,抽查事项涉及4大类18项,共抽查709户,能够持续履行承诺事项,践行承诺情况较好的企业702户,占比99.1%,践行承诺事项不到位的企业仅有7户。
(五)重塑信用“重修复”。规范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建立自我承诺、主动纠错、信息公示的信用修复机制。拓宽信用修复渠道,推进信用修复便利化,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信用中国(河南濮阳)”开展网上申请办理修复,方便企业重塑信用。2022年,对全市移出异常名录的1225户企业、修复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227户企业,逐一走访指导,帮助建立信用合规内控机制,避免产生失信行为。
二、工作成效
(一)信用承诺闭环模式全面推广。根据市场监管系统先行试点经验,濮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濮阳市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印发《濮阳市建立健全信用承诺机制实施方案》,在烟草销售、纳税服务等50个领域推行信用承诺统筹签订、管理和应用,全面推广“承诺+监管”闭环管理模式。
(二)促进领域监管协同融合发展。在各领域推行市场主体信用承诺,综合运用分类管理、双随机监管、信用激励惩戒等手段,监管践诺情况,在31个部门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抽查信用承诺事项达到29项,抽取了1965个企业,全部共享抽查结果。强化了多部门配合联动、协同监管,形成了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综合监管机制,切实发挥了信用赋能领域监管,护航经济发展的作用,在全市形成了“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三)企业群众便利程度持续提升。通过市场主体作承诺守承诺,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幅提升市场准入准营便利化程度,激发了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同时,运用“双随机、一公开”风险分类抽查总体占比不超过3%,对33.68万户市场主体做到无事不扰、无处不在,提升了监管效能,极大促进了以信用为导向的营商环境建设。
(四)市场主体践诺意识普遍增强。引导市场主体增强“勇于承诺、执于践诺、羞于违诺”的守约意识。全市已有33.68万户市场主体积极作出承诺,能够持续履行承诺事项,践行承诺情况较好企业占比99.1%,不存在违背承诺、承诺内容虚假等不实承诺的企业,促进了市场主体“知信、守信、用信、增信”,营造了诚实守信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