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出台22条举措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灾后重建和稳投资工作
来源:信用河南 发布日期:2021-08-17 浏览次数: 浏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最大限度减少新冠疫情和洪涝灾情对投资运行的冲击和影响,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灾后重建和稳投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六个方面出台了22条举措,着力稳定投资增长。

  《通知》要求,一要积极应对疫情。针对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三类地区,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精准施策,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调度分析,跟踪分析疫情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投资运行和项目建设的影响情况,及时发现投资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疫情较重地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对审批制、核准制项目实行“不见面”办理,灵活采用视频会议、函审等方式进行评估论证。二要全力推进灾后重建。全面准确摸清农业、水利、交通、能源、通信、公共服务、市政工程、城乡住房等项目灾损情况。根据灾后恢复重建需求以及灾情暴露出来的短板,结合应急救灾和长远发展需要,围绕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和防灾减灾能力提升等领域加紧梳理谋划项目,纳入全省灾后恢复重建和防灾减灾项目库。受灾严重地区制定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具体举措和项目清单,按照近期、中期、远期相结合和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列出项目推进时序,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分类施策、有序推进。三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帮助指导项目单位制定项目前期工作台账,加大前期工作经费和人力投入,加快办理审批手续办理,尽快完善各项建设条件。建立灾后重建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简化报批材料,优化报批程序,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间。建立政府靠前服务、政策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的管理机制,以开发区为重点大力推行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对开发区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探索“承诺制+标准地”模式,实现“事项全承诺、拿地即开工”。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在基础设施项目审批、核准工作阶段,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四要强化要素资源保障。通过统筹安排财政资金、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利用慈善捐款资金等途径,优先保障灾后重建项目。鼓励各级政府投资公司转型为综合性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选择优质基础设施存量资产,采取PPP模式、资产证券化、REITs等方式盘活,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适时向金融机构集中推介灾后重建等重大项目清单,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引导保险机构集中调配查勘资源,建立在建工程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确保应赔尽赔、尽快理赔。加强土地、能耗、环境容量等要素支撑保障,加大筹集调配力度,确保重大项目特别是灾后重建项目顺利实施。五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准备。组织对2019年和2020年专项债券项目开展“回头看”,梳理摸排各领域专项债券项目安排、项目开工和资金使用情况及问题,抓紧采取措施整改,提高债券资金效益。按照国家确定的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加快完善前期工作,梳理一批尽快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提前做好今年下半年和明年上半年专项债券项目准备,争取专项债券早发行、早使用、及早形成实物工作量。结合地方政府债务水平和项目收益情况,合理安排专项债券项目,避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六要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牢固树立“项目为王”鲜明导向,完善项目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重大项目专项服务督导,在做好疫情防控和保证工程质量及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加快补短板“982”工程项目、省重点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持续开展“三个一批”活动,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超前布局,完善产业链招商图谱,签约落地一批重大项目。突出抓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建设用工、生活物资、施工物资等保障,开工建设一批重大项目。协调好建筑材料供应、运输保障、施工组织、市政配套等问题,竣工投产一批重大项目。突出先进制造业、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重大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做好2022年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增强投资增长后劲。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会同各地、省有关部门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的工作导向,积极主动作为,细化工作举措,统筹扎实推进疫情防控、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和稳投资各项工作,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灾后重建攻坚战、项目建设持久战,努力对冲灾情和疫情对投资运行的影响,确保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更好发挥投资关键作用,为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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