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知
来源:平顶山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5-02-28 浏览次数: 浏览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发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以下简称“双公示”)信息全面归集、规范报送、依法公开,市信用办于2024年2月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全市“双公示”工作评估。评估数据的时间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评估对象涵盖市辖各县(市、区)和市各有关单位,现将评估结果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全市共报送“双公示”信息124973条,其中市各有关单位9767条,县(市、区)115206条,数据质量合格率均为100%,县(市、区)迟报数据2条,市各有关单位迟报数据13条,迟报率分别为0.002%、0.13%,市各有关单位瞒报数据18条,县(市、区)瞒报数据21条。在29个市各有关单位中,报送“双公示”数据有19个,其中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审计局、市林业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市消防支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10个单位2024年度未产生“双公示”数据;全市12个县(市、区)均报送有“双公示”数据。

二、工作成效

多数参评单位工作成效显著。本年度成绩为100分的市直部门有: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水利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房管中心、市发改委、市司法局9个部门(详见附件1);成绩为100分的县区有:新华区、舞钢市、示范区、高新区4个县区(详见附件2)。

数据质量有所提升。本年度,市信用办持续开展了“双公示”督促和指导工作,共发布“双公示”周提醒48期、月通知12期,对合规率较低、迟报率较高、重复数据、待确认数据、数据未及时更新的单位和县(市、区)及时提醒,对“双公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评估时段内,大多数市有关单位和县(市、区)合规率已达100%,整体迟报率、瞒报率大幅下降,相比前期数据质量有较大提高。其中迟报率、瞒报率均为0%的市直单位有9个,县(市、区)有4个。

协同处理更加高效。为充分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异议申述和信用修复工作的总体要求,各单位积极主动配合市信用办开展相应工作,本年度全市信用修复审核通过率为100%,异议申述办结超期率为0%。

三、主要问题

(一)数据报送不及时。本年度,石龙区、汝州市、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存在数据迟报现象,迟报数量较多的有市市场监管局(10)条。

(二)瞒报问题仍然存在。根据省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建设中心和市信用办瞒报抽查核查结果,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宝丰县、叶县、郏县、鲁山县存在瞒报现象(详见附件3)。

(三)数据共享方式不合规。本年度,仍有部分单位初次报送数据公开范围为非“社会公开”且未提供有效佐证材料。

(四)数据准确率有待提高。本年度,鲁山县、宝丰县、卫东区、石龙区存在行政处罚文号、企业名称出现重大错误情形,其中,石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被企业投诉引起有效异议;鲁山县、汝州市、湛河区、市生态环境局未在行政处罚撤销后七个工作日或11个自然日内向市信用办申请撤销信息公示,造成企业权益受到损害(详见附件4)。

四、评估结果应用

根据本次评估工作安排,对“双公示”评估结果排名靠前且报送数量较高的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水利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房管中心、市发改委、市司法局给予2025年度第一季度市级瞒报免抽查激励,对新华区、舞钢市、示范区、高新区4个县区在信用数据共享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激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市各有关单位和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双公示”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国家、省信用主管部门的有关部署,认真查找不足、补齐短板,不折不扣落实各项任务。

(二)持续提升。市各有关单位和县(市、区)要进一步规范“双公示”信息报送,认真查找“双公示”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加快整改提升,严把“双公示”最新相关数据标准,明确专人负责,执行“周清”工作制度,做好数据审核校验工作,避免上报重复数据、错误数据,有效解决迟报、瞒报问题,切实提升本辖区本单位“双公示”工作水平。

(三)规范开展。一是要规范开展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终结后,行政处罚被依法撤销的公示信息,处罚机关应当在七个工作日或11个自然日内向本级信用主管部门申请撤销信息公示,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要规范社会公开方式,双公示数据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外,共享方式均需选择“面向社会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四)持续督导。市信用办将持续推进“双公示”工作“日监测、周提醒、月通知、季评估”工作机制,完善数据质量、异议申述等工作考核指标,建立规范化评估通知机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对全市排名落后和迟报率、瞒报率较高的市有关单位和县(市、区)进行提醒谈话。


关于2024年度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工作评估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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