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河南平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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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市场监管领域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自10月30日起实施。《实施办法》明确,市场监管领域信用评价以“通用+专业”为总体框架,在全覆盖开展各类经营主体通用信用评价基础上,紧扣不同行业经营特点与监管工作实际,在食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同步推行专业信用评价,进一步提升信用评价的科学性、适配性,增强监管服务综合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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