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和《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要求,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严格以省级地方性法规为依据编制了《河南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10月7日,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请反馈至hnsxyzx@126.com,并请注明来文单位、个人及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2022年9月23日
附件:
《河南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
《河南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在充分征求采纳41个有关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河南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2022年9月23日,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对<河南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邀请社会公众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截至10月7日,共征集到3条意见。下一步,将结合意见进一步研究梳理,形成《河南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3年版)》,以我委正式文件印发,并按照《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发改财金规〔2021〕1827号)文件要求,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中国(河南)”网站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