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开展信用提升专项行动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洛阳市营商和信用中心 发布日期:2023-06-14 浏览次数: 浏览

近日,洛阳市市场监管局先后出台《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建立包容审慎信用监管机制指导意见》和《关于构建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的指导意见》,以信用为基础建立健全准入准营退出全生命周期、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体制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多维度归集信息,打造市场主体全景画像。建设市场主体“一企一码”,全量归集准入准营退出环节的基础信息、信用信息、监管信息,完成市场主体基础画像;建设重点商品“一品一码”,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为重点,将重点商品的基础信息、使用信息、维保信息记载于所属市场主体名下,并逐步拓展重点商品种类;建设重点人员“一人一码”,将行业禁入数据库、“失信被执行人”数据库、存量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数据库中受限人员,以及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作业人员等相关信息记载于涉及市场主体名下,完成市场主体重点人员画像;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码”“周期图”,构建大数据模型,为市场主体标注“信用码”,形成市场主体生命周期比较图,通过“信用码”“周期图”,监管人员对市场主体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二是各领域通力合作,打造多方联动监管机制。严格执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杜绝监管盲区。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双告知、双跟踪、双反馈,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监管机制,对企业信用风险评估进行精准画像,实施分级分类和协同监管。消费者、市场主体、第三方、监管人员共同参与,社会监督员、志愿者、新闻媒体多方监督,构建多元共治模式。

三是全环节无缝衔接,打造精准高效监管体系。事前信用承诺+风险预判,依法严格执行信用承诺制度相关规定,制定信用承诺制后续监管规则,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事中分级分类监管+重点监管+智能监管,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在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等方面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事后信用惩戒+行政处罚+主体退市,对守信市场主体依法依规给予便利服务措施,对失信市场主体在行业准入、任职资格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健全完善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失信市场主体主动纠错、重塑信用。推行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开展“长期停业未从事经营活动”企业强制退出、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销常态化工作。

四是多举措助企纾困,加强包容审慎信用监管。建立信用惩戒缓冲机制,慎重实施“地址失联”“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异常名录,对于市场主体决定暂时不从事经营活动的,引导其进行歇业备案。建立公示信息抽查容错机制,对公示信息抽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填报公示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非主观故意也未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允许市场主体修改,不列入异常名录。强化市场主体信用指导,加强对市场主体守信经营指导,结合年报公示、双随机抽查等工作,普及信用监管的规范要求,引导市场主体加强自身信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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