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创新合同履约监管 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7-17 浏览次数: 浏览

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是现代经济活动的重要意识规范,也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的重要要求。为增强诚信守约意识,提升合同履约率,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新乡市创新开展合同履约信用监管,探索建立合同履约“跟踪-预警-处置-应用”全流程跟踪监管机制,聚力打造“信用新乡”品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信用建设水平。

完善体制机制,让合同监管“有据可依”。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在合同履约领域探索开展信用监管,制定出台《关于印发<新乡市政府合同履约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开展合同履约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加快合同履约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完善合同履约监管机制,全面归集政府合同及履约信息,构建让人民群众放心、安心、舒心的市场交易环境。

建立监管系统,让履约状态“实时预警”。2022年4月,新乡市建成合同履约监管系统,开发履约信息归集、履约状态监测、履约提醒、合同履约信息统计等功能,与新乡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息归集系统、信用评价系统等互联互通,实现合同履约及信用状况关联查询,对未按时间节点履约的合同,向合同信息报送单位推送预警信息,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将违约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程度减少合同违约。

形成监管闭环,让信用监管“全程覆盖”。新乡市在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城市管理、电煤中长期、交通运输、水利工程、工程建设、土地交易等8个领域分别建立了合同履约信息归集处置、全过程合同履约信用监管、政府合同违约责任追究等机制,形成合同履约全流程跟踪的监管闭环,推进合同履约信用监管工作。信用建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多方联动,在职责范围内对合同签约、履约、违约、整改等进行全过程监管,提升合同履约质效。

强化结果应用,让合同违约“处处受限”。2022年以来,新乡市累计归集合同履约信息4146条,其中,履约完成2032条,正在履约2110条,存在违约4条。对于存在合同违约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采取严肃查处、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并通过“信用中国(河南新乡)”网站对外公示。对纳入违约失信名单的合同主体,依法依规对其失信行为进行信用惩戒及联合惩戒措施,推动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实施相应的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的实质性约束和惩戒措施,提高违约主体的失信成本和代价。让合同主体不敢违约、不能违约、不想违约。

合同作为市场主体开展经济活动的重要表现形式,是现代经济社会活动的重要载体。新乡市将持续推进合同履约领域信用建设,以有效的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提升全社会履约守信意识,探索具有新乡特色的信用体系建设新路径、新模式,不断谱写“信用新乡”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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