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入选国家级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来源:新乡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3-08-09 浏览次数: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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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公布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新乡市成功入选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近年来,新乡市持续高质量推进信用建设,不断提升社会信用水平,全力打造“信用新乡”。一是信用数据全量归集,累计归集数据4.8亿余条,实现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全覆盖。二是信用监管全程覆盖,在税务、劳动用工等38个重点领域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归集信用承诺3千余万条,依托新乡市信用信息平台开展信用综合评价,评价市场主体16.1万家,A级:4211户 B级:153342户C级:1563户D级:1899户,有效提升监管效能。三是联合奖惩全面实施。全省率先建成联合奖惩系统,累计信用核查223万余次,反馈奖惩案例5.4万余条,“逢报必核,逢办必查”的局面已全面形成,核查、反馈排名均居全省前列。四是信用应用全域推行。建立以新乡市中小企业综合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为市级节点的“信易贷”平台体系,累计归集“信易贷”数据1.4亿条,放款145.3亿元,其中信用贷款66.09亿元,居全省前列。五是合同履约全程监管。全省率先建成合同履约监管系统,在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8个领域创新开展合同履约监管,归集合同履约信息3487条,合同履约信用监管取得显著成效。六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两书同达全面实行,将信用修复初审时间由3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实现信用修复零违规、零投诉。

新乡市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对标先进,探索形成信用建设新乡经验,打造在全国独树一帜、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美誉度的城市信用创新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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