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卧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5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实施惠企利企20项政策措施的通知》,积极推动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改革,降低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实行差异化减免投标保证金。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差异化减免投标保证金,鼓励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1%,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政府投资项目单项合同招标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下的施工招标项目,200万元以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项目,100万元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进一步为市场主体降本增效。
强化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减免投标保证金。对诚信守法的企业,在招标投标方面实行激励措施,对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等信用评价结果良好的企业参与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鼓励招标人适当减免投标保证金。其中,在注册地省级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中被评为最高等级的投标单位,免缴投标保证金;在省级及省级以上信用网站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无失信记录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对在省级及省级以上信用网站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无失信记录的其他投标单位,减半收取投标保证金。同时,强化与相关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推进信用记录的跨领域互通共享,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维护良好的建筑市场竞争秩序。
全面推广保函保单服务。围绕“降费、增速、减负”目标,进一步扩大电子保函使用面,根据企业需求建立“互联网+科技+信用+保函”服务模式,推动第三方保函平台持续升级优化,扩充投标保函、投标贷、中标贷、合同履约保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工程质量保函、履约贷、中小微企业贷、预付款保函等金融服务,保函费率降至0.3%,企业从提出保函申请到开具完成仅需5分钟。推动保证金递交形式多样化,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可采用现金、支票、大额存单、保函等其中任何一种形式递交保证金,并在约定范围内自行选择交易担保方式,不为投标人、中标人指定出具保函保单的银行、担保机构或保险机构等,切实为企业释放流动资金。
规范保证金退还机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其他受委托提供保证金代收代管服务的平台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保证金收退具体方式和期限,交易平台按照法规时间节点,在1个工作日内退还相关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依法查处违规向企业收取保证金、不按时返还、挪用保证金等行为,实现保证金应退尽退。建立保证金清理长效机制,每年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一次清理保证金活动,通过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发布清退公告和清退结果。对非法扣押、拖欠、侵占、挪用各类保证金的招标人依法依规严肃惩戒。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下一步,卧龙区将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以最大诚意、最优措施、最暖服务、最强力度支持企业发展,关注企业“生存之难”,解决企业“发展之困”,充分发挥招投标政策引领作用,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中小微企业市场活力,营造健康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助力企业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