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信用修复激发市场主体发展信心
来源:中国城市信用 发布日期:2023-09-28 浏览次数: 浏览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河南省新县市场监管局主动作为、多措并举,落实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以信用修复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切实提升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和内生动力。

一是源头防范,开展市场主体年报提示。采用“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不断提升社会知晓率和覆盖面。利用新县网、“云上新县”等多种形式,发布图文并茂的宣传海报,详细讲解年报报送方式、报送时间、报送内容、报送流程及未履行年报义务的法律责任等;建立年报公示微信群,发送年报填报宣传短信,实时答疑解惑;向社会公开局机关及乡镇市场监管所办公电话,方便市场主体及时咨询。同时,将企业年报中包含的涉及社保、商务、统计等部门咨询服务电话同步公开;结合市场监管日常监督巡查,向市场主体发放《一份年报关乎您的诚信》宣传手册,通过“宣传、讲解、答疑”方式,帮助市场主体熟练掌握在线填报流程,努力实现让办事群众“少跑腿”。今年以来,开展年报宣传12次,发放宣传手册9000余份,接听咨询电话1100余次,发送短信提醒15000余条,深入现场指导230余次。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市场主体主动修复信用。信用是企业经营之本,企业失信必将寸步难行。近年来,该局采取多种形式向市场主体宣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让市场主体更多地了解到产生失信行为会受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在参与工程招投标、参与政府采购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使市场主体认识到恢复正常经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市场主体主动修复信用。

三是优化流程,提高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效能。以“应修复、尽修复”为原则,推行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通过多种渠道提醒市场主体修复自身信用。对于往年未报年报的市场主体,及时进行电话联系,主动实施精准服务,如企业正常经营,则督促其办理年报补报,移出异常名录;对长期未经营户开展实地调查,帮助满足法定条件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修正失信行为,引导其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市场主体在办理信用修复过程中,除到现场办理外,也可在网上提交材料申请办理,通过简化流程、简化材料、主动告知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规避失信行为,让群众办事快、少跑路。

截至目前,累计办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市场主体信用修复341户,企业信用修复申请通过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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