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以高质量制度创新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来源:中宏网河南 发布日期:2023-10-08 浏览次数: 浏览

今年以来,以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主的开封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功探索出公平竞争审查“三三三”工作法(简称“三三三”工作法),在实践中高效推动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基层落地落实,高质量推动了开封市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合法性审查的重要内容,这一制度的落实能从制度建设上持续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和发展活力,优化提升市场资源的配置效率,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作为一项制度建设,由于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公平竞争的重点和难点都在落实上。”开封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特别是在政府政策出台方面,如何监管到位更是重中之重。对此,经过近几年的积极探索,开封市创建了监管政府政策出台的“三三三”工作法。“三三三”工作法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中的3个主体:起草部门、法制部门、机要部门。明确了起草部门评定发文是否适用公平竞争审查以及对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初审的职责;法制部门对发文合法性进行审查,同时对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判定结果予以复审的职责;机要部门给予发文字号、填写文件目录登记表和文件存档的职责。完善了公平竞争审查需要的3张表格,即发文拟稿纸、公平竞争审查表、文件目录登记表。依据文件时效的长短,确定了发文公平竞争审查的Ⅰ级、Ⅱ级、Ⅲ级3个等级。

开封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三三三”工作法,增量审查程序分为三步开展。第一步,起草部门对发文是否适用公平竞争审查进行评定;第二步,由法制部门对发文合法性进行审查(仅适用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包括对发文是否需要公平竞争审查、对公平竞争审查质量以及公平竞争审查等级判定予以复审;第三步,由机要部门负责给予发文字号,填写文件目录登记表,并由档案室进行存档。

开封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适用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不同的适用等级具有不同的文件存量清理时效,Ⅰ级代表文件存量清理时效为一年,Ⅱ级代表文件存量清理时效为两年,Ⅲ级代表文件存量清理时效为永久。即以“年份+等级”为文件存量清理时效。

据了解,“三三三”工作法具有可操作性强的特点,不仅成功高效地解决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基层落地落实的难题,还被全国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专家组和河南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认可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河南省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执法工作业务培训班上,“三三三”工作法被重点介绍并在全省范围内借鉴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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