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制定出台《不实信用承诺管理办法》
来源:安阳市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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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安阳市市场监管局在全省首先制定出台《不实信用承诺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明确了10项不实信用承诺事项的认定、处理、修复和管理措施,对强化经营主体责任,推动形成诚信经营、守信践诺良好氛围起到积极作用。
《办法》明确了两种不实信用承诺行为:不履行承诺且逾期未改正和作出虚假承诺依法被撤销许可。不实信用承诺信息由处理不实信用承诺失信行为的登记注册、行政审批等相关部门归集共享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并向社会公示。同时为帮助经营主体重塑信用形象,《办法》明确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可以申请不实信用承诺修复。通过申请、受理、核实和作出决定等程序,最长10个工作日即可完成信用修复。针对经营主体不实信用承诺违法行为性质、所产生的危害后果等不同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信用约束、重点监管、限制评优等5种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