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偃师区:“政采贷”发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来源:偃师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5-21 浏览次数: 浏览

围绕2024年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冲刺一季度“开门红”,偃师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撬动更多金融资源精准流向中小微企业,助力企业轻装上阵、渡过难关,推动全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搭桥梁广宣传,提升银企参与度。宣传《洛阳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激励机制,搭建企业和银行合作桥梁,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同时积极主动向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及中标企业加大“政采贷”宣传力度,让更多企业了解到“政采贷”利率低、无抵押、放款快的优点,鼓励中标企业积极向银行申请“政采贷”。

二是抓改革促公开,加大政策落实力。以“放管服效”改革为契机,全面实施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一体化,建立“无预算不采购、无采购合同不支付”的“双控”约束机制,压实采购人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责任,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打通数据堵点,实现财政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互联互通,政府采购项目在财政部门备案的同时可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实现政府采购预算一体化,政府采购资金全流程网上申请、审核、支付,保证资金及时支付供应商,政府采购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坚持“公开透明”,全面取消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线下报送采购资料,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全面实现“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有效保障了市场主体平等参与。

三是优流程促便捷,提高采购便利度。探索实行“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推行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承诺制。在备案环节实现“全线上”提供材料,无需市场主体提供纸质材料或进行原件核对;大力推行一网备案、一日办结、缩短合同签订期限、及时组织验收、提高支付效率、规范质疑答复程序等措施,合同签订期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合同备案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真正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坚持“提速、提效”原则,全面推动政府采购服务提速、履约提效,通过电子化备案、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加快履约验收、网上资金审批等措施,全方位服务企业,提升政府采购便利度。

四是梳政策重惠企,提升企业发展力。细化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财政政策措施,清理政府采购质量保证金等措施,不断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成本;落实“扶小扶微”政策,提高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预留份额,对金额较小、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对金额较大、但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预留适当预算份额面向中小微企业。2023年来,全区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企业98%为中小微企业。落实资金支付管理,实行预付款制度,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支付60%以上的预付款,自收到供应商发票后3日内支付采购资金,切实减轻市场主体垫资压力。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仅2024年一季度,通过“政采贷”为中标企业发放信用贷款3500万元,有力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增强中小企业发展活力,打通了金融惠企的“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偃师区将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进取,多措并举助力企业融资,“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区打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贡献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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