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示范区获批全国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创新试点
来源:信用河南 发布日期:2024-11-27 浏览次数: 浏览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开展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济源示范区被确定为全国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创新试点城市。

济源示范区承担的试点城市工作任务为强化信用修复,深入推进建立健全权责清晰、运行顺畅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进一步压缩办理期限,提高信用修复效能。探索推行信用修复“三书同达”机制,向经营主体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等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和《合规建设提示书》。探索开展容缺信用修复,对信用风险低的经营主体提供“容缺受理”和合规指导。提高信用修复信息化水平,推行信用修复“掌上办”。探索开展“并联修复”,实现“一件申请,多项修复”,进一步健全协同修复工作机制,推动修复结果协同联动、共享共认。

自《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办法规定,持续规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用修复管理工作,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设立信用修复驿站,推行信用承诺和容缺受理,优化服务、压缩流程、简化程序、缩短时限,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列入告知书“多书同送”,将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并依法解除相关管理措施;强化协同联动、共享互认,信用修复信息与有关部门共享,加快推进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

下一步,示范区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服务和信用修复智慧化水平,推动建成“光速度、零见面、高智能”信用修复最优城市,促进经营主体活力和信用合规能效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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