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贸企业
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省贸促会“不见面”为企业办理“不可抗力事实性商事证明书”;外资企业复工复产需要证明行业性质和资质,省商务厅积极协调办理;在谈项目通过网上洽谈、视频会议、在线签约等方式持续深化投资合作……
2月18日,记者获悉,省商务厅联合省财政厅,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于日前出台《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外经贸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疫情防控、金融、财政、创新招商方式等13个方面,积极支持全省外经贸企业尽快复工复产,进一步做好稳外贸、增外资、促外经工作。
据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将鼓励外经贸企业利用境外渠道优势,进一步扩大口罩、防护服等短缺物资进口。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组建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专班,及时掌握本地区外经贸企业复工复产计划和情况。主动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根据企业需求,可视情况出具有关证明,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通知》还对如何加大重点外资项目推进力度、创新招商方式、持续优化外资营商环境及强化项目资金支持、帮助企业应对融资难题等进行了阐述。(记者 赵振杰)
科技型企业
2月17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为了全力支持服务科技型企业复工复产,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科技型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服务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出10条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疫情防控期间,将推行涉企服务“非接触办理”。如实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全流程网上办理,推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无纸化”,实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网上办理等,确保各项工作“人员不见面、业务照常办”。
同时,还将开展科技政策“网络培训”,围绕科技型企业关注的各类科技政策,组织制作培训课件,开展网上培训,在线辅导答疑,为企业提供及时便捷的政策咨询服务;在“河南科技网”设置“抗击疫情、服务企业”动态窗口,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引导科技创业孵化载体提供精准服务,鼓励各类孵化载体为在孵企业减免租金和物业费、服务费,帮助企业解决因疫情影响导致的办公运营与生产困难;把孵化载体在疫情防控中的贡献情况作为重要加分因素,纳入2020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统筹项目、平台、人才等科技创新资源支持疫情防控,组织实施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应急攻关项目,着力形成一批疫情防控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和新装备。对获科技部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科研项目立项的企业,及时给予配套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