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快速执行为守信企业“撑腰”
来源:河南法制报 发布日期:2018-06-29 浏览次数: 浏览

“这240万元案件款是你们用辛勤和汗水换来的财富,你们也为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法院有义务为你们这些守信企业撑腰,同时也是在教育警告那些视法律为儿戏、与法院执行玩‘捉迷藏’的‘老赖’尽快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这是日前鲁山县法院执行局法官在面对申请人鲁山某公司领取240万元案件执行款时说的一番话。

  好心为他人担保却“搭进”300万元

  2014年6月份,鲁山某物业公司通过与某金融机构协商,签订了借款300万元的合同,并由该公司其他4名股东和申请人鲁山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到了还款期限,主借款人鲁山县某物业公司迟迟不偿还贷款,其他担保人也是长期在外地或不露面,鲁山某公司作为当地较大的民营企业,为维护自身信用和良好形象,以担保人身份及时偿还了银行贷款和逾期利息。等到该公司与鲁山某物业公司及其他担保人协商还款时,经数月协商却没有任何结果。

  2015年8月份,鲁山某公司将主借款人鲁山某物业公司及张某、杨某等其他担保人告上了法庭。经组织调解,最终各方达成一致:由各被告偿还鲁山县某公司220余万元及利息。然而被告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鲁山某公司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老赖”坐拥豪车却不履行义务

  接手案件已经是2016年春节前夕了,经验丰富的执行法官发现,该案在诉讼阶段就采取过财产保全措施,被执行人张某、杨某名下价值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数量豪车被查封,但由于二被执行人拒不配合,车辆一直未能顺利扣押。执行法官多次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在履行完毕前尽快将车辆主动交至法院封存,但被执行人却不予理会,对报告财产令也不当回事儿。直到执行法官追得越来越紧,作为主借款人的鲁山某物业公司才于6月3日向法院提出以自有苗木作为履行担保。但是由于苗木移植有季节性、且价格评估等手续烦琐、时间长,急需资金周转的申请人表示不能接受,案件又搁置了下来。

  拘留加逮捕240万元一天凑齐

  8月11日,该院费尽周折最终将张某、杨某抓获,并于当日将二人送进了拘留所。此时,二被执行人仍然拒不交代被查封车辆的去向,对履行的问题更是以没钱为由反复抵赖。见此情况,执行法官告诉他们:你们二人名下有数辆豪车,被查封后却拒不交出,说明你们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主观恶意明显,依照有关拒执罪的司法解释,你们的行为已构成拒执罪。听到执行法官要求追究其拒执罪的刑事责任,目前法院也正在办理对二人的批准逮捕的消息后,二人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于8月14日通知家人筹款。24小时内,二被执行人共计通过银行转账、现金等形式筹集到位执行款200万元,并以一辆奔驰车作价40万元抵给了申请人,鲁山某公司财务人员现场直接领取了全部执行款,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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