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鸿雨)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12月30日,郏县政府办传来消息,近年来,该县积极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基础性作用,把信用建设作为创新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
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郏县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发改、市场监管、税务等30个部门及金融机构为成员单位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今年以来特别是11月份以来,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推进会,通报工作进展,安排下一步工作。
郏县各相关单位根据日常对管理服务对象和市场主体的行政执法、服务、管理、处罚、许可等情况,制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建立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2021年,各成员单位共集中制定分级分类监管方案32个,涉及领域36个,基本实现全覆盖。
郏县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开展诚信“红黑榜”发布工作,累计归集“红黑名单”830条。12月24日,在郏县首次举行的信用“红黑榜”新闻发布会上,县市场监管局和县消费者协会公布了第二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7家。县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245人次,其中自然人1108人次,法人及其他组织137个。县税务局对全县4676户企业纳税人开展信用等级评价,最终评定出A级纳税人266户、D级纳税人302户。
同时,郏县积极打造诚信政府,加强政府部门诚信建设,要求各部门积极克服财政困难等因素,加大融资协调力度,及时履行对市场主体的各类承诺、合同等。据工信部门反馈,目前郏县在省、市工信部门台账上暂无拖欠工程款情况。
日常工作中,郏县积极归集上报各类信用信息,今年以来已归集“双公示”数据和公共信息820万条、公职人员等信用承诺8万条。今年6月15日,郏县开展“信用记录关爱日”活动,大力宣传《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悬挂横幅45条,摆放展板52个,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咨询150余次。今年11月,郏县出台《郏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各单位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增强群众诚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