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平顶山市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特别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摆在重要位置,市委、市政府对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高度重视,研究采取多项综合性措施,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一、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设
成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若干措施》等制度,将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纳入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目标考评,从制度上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截至目前,全市系统内政府债务限额均在省定债务限额之内。
二、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用足用好债券政策。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截至2022年10月末,全市2022年共使用新增政府债券资金83.5亿元,重点支持了交通、产业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农林水利、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领域,发挥了债券资金对稳投资、扩内需、调结构、补短板的政策效应。二是规范运用PPP模式。加强项目入库管理,严控项目财政风险,完善项目退出机制,推动项目库管理形成“建成一批、淘汰一批、充实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截至2022年11月,全市PPP项目纳入财政部、省财政厅PPP项目库共97个,投资额846.8亿元,其中:纳入储备清单35个,投资总额337.8亿元;纳入项目管理库62个,投资总额509亿元。
下一步,平顶山市将完善库款监测机制,统筹调度筹措现金,保持合理的库款保障水平。严格规范暂付款管理,扎实做好暂付款清理消化工作。严把政府举债融资关口,健全政府债务风险监控机制,坚决守住政府债务风险底线。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财政领域各类风险进行综合预判,构建风险预警等级制度,发现风险提前三个月报告,完善精准研判、动态监控、及时处置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