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为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提供信用“加速度”
来源:发展改革委 发布日期:2023-03-23 浏览次数: 浏览

近年来,平顶山市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意见>的通知》(豫发改财金〔2015〕993号)、《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平信用办〔2019〕1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出台《关于在财政专项资金补助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督导工作人员积极应用信用报告,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3年1月4日,我单位在受理河南省平顶山市清凉寺汝窑文化展示园建设项目时,要求项目建设公司提供信用中国、信用中国(河南)、信用中国(河南平顶山)网站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显示该公司无严重违法失信信息,我单位依法依规受理该项目请示。

自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中应用信用报告以来,有效规范了行业秩序,使诚实守信成为了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工作中的基本原则,有效维护了健康有序、公平竞争、和谐发展的市场环境,也为支撑“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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