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应用信用报告初见成效
来源: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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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平顶山市住建局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意见>的通知》(豫发改财金〔2015〕993号)、《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平信用办〔2019〕1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出台《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中使用信用报告的通知》,督导工作人员积极应用信用报告,取得阶段性成效。
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积极开展信用承诺制,实行市场信用准入。深入推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告知承诺制,办理时可以提供部分要件材料,其余材料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提出行政审批申请,审批部门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如发现有违反承诺的情况,将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自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中应用信用报告以来,有效规范了行业秩序,使诚实守信成为了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中的基本原则,有效维护了健康有序、公平竞争、和谐发展的市场环境,也为支撑“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