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平顶山市统计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要求,拟于近期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重点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方式
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进行实地核查、谈话问询等方式开展工作。
二、检查内容
1.专项纠治组织情况。查阅专项纠治工作部署实施、问题清单及整改情况的相关文件资料,听取县(市、区)统计局关于专项纠治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的汇报。
2.“四个必查”、“三个一批”开展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清理情况,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否向当地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统计督察等重要统计工作情况;
(2)统计执法案卷规范情况,对统计违法企业的处罚及信用认定情况;
(3)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市统计局反馈核查企业(项目)数据质量情况;
(4)对上级党委政府及统计部门通报、曝光的统计违法案件学习、落实情况;
(5)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
(6)针对自查发现问题进行排查整改的相关资料。
三、时间安排
市局检查组将于九月中旬开展抽查工作。
四、其他要求
1.检查组将选取两个县(市、区)就专项纠治工作进行检查,并对一套表调查单位数据质量和入库退库情况进行抽查。
2.检查期间,请有关县(市、区)加强统筹协调,指定1名联络员承担日常沟通协调任务,协助做好疫情防控相关保障,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
3.检查期间,请严格按照检查组的要求配合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不得伪造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启动执法程序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4.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接待工作,厉行节约。
检查组联络员:王楠楠
联系电话:0375-2639957 15537558092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