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8月全市“双公示”信息瞒报核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9-16 浏览次数: 浏览

各县(市、区)发改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发局,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季度河南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双公示信息报送流程,专项整治瞒报工作,实现瞒报率清零,确保公示信息的完整性。经市信用办研究决定,自2022年9月起,将全市“双公示”信息瞒报核查任务列入今后常态化工作,按月随机抽取3家市直部门和3家县(市、区),随机抽取多条“双公示”信息,根据初步对比结果发放给被抽取单位进行瞒报核查,核查结果按月予以全市通报,并纳入全市年度社会信用建设考核指标中。

2022年9月抽查对象如下: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郏县、新华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请以上单位按照《2022年8月份“双公示”信息瞒报核查工作清单》(见附件),核查相关数据,并于9月23日下班以前向市信用办反馈核查结果(需加盖单位公章)。

“双公示”信息抽取逻辑为:以抽取县区、部门已报数据的较大文书号为划定范围,随机抽取3条许可、2条处罚信息作为待核查数据对象。

联系人:市发改委财金信用科鲁尧堃

电话:0375-2665883

市信用中心 罗同刚 

电话:0375-2665897

邮箱:hnpdsic@126.com

附件:2022年8月份“双公示”信息瞒报核查工作清单

2022年9月16日

关于开展2022年8月全市“双公示”信息瞒报核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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