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理失信被执行人异常数据的通知
来源: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2-07-28 浏览次数: 浏览

各县(市、区)社会信用体系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今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办发〔2022)25号),其中要求“加强各类主体信用建设,不断完善信用记录,强化信用约束”。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工作,在省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建设“信用河南”在每年度的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增设信用环境一级考核指标。

近期,在省级反馈的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中,指出我市本级、各县(市、区)存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含事业单位)企业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占比较高问题(见附件)。为切实做好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清理失信被执行人的异常企业数据,真实反映我市工作水平,也为进一步开展专项治理提供基础,请各县(市、区)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分类别、分状态建立数据台账,加强对吊销、注销、迁出、停业、失联、清处、破产等企业状态确认,依法依规帮助企业主体退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请各单位收到该通知后,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梳理企业信息,加强沟通衔接,避免因异常企业数据,影响我市后续评价结果。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请于8月31日前反馈至pdssfgw@126.com。

联系人:缪涛 2665883/18703751562 

鲁尧堃 2665883/13837723767 

附件: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反馈我市各级失信主体占比数据表

2022年7月28日

关于开展清理失信被执行人异常数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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