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司法局开展提升执法满意度攻坚战实施方案
来源:平顶山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0-04-14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司法局开展

提升执法满意度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宗旨为民的服务意识,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市司法行政机关的执法满意度评价,平顶山市司法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提升执法满意度攻坚战。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切实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常抓不懈,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根据2019年执法满意度省调查通报的情况,认真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痛定思痛,坚决打好翻身仗。认真开展民情走访,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执法监督,优化服务承诺,提升服务质量,强化职能宣传,确保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满意度有效提升,位次前移,在全省排名退出后3位,力争进入第二方阵,彻底扭转被动落后局面。县(市、区)司法局执法满意度在省调查排名中位于100名以后的,要坚决进入100名以前;2019年省排名比2018年上半年名次下降的,恢复到2018年上半年名次;比2018年上半年名次上升的,要确保现有位次,力争前移3个名次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教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把“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贯穿一切工作的始终,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根据岗位特点和需求导向,广泛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任职资格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要狠抓队伍作风建设,加强对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的管理,认真整顿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和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端正服务态度,树立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和法律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二)完善服务体系,健全便民设施。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功能定位,统筹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群众搭建社会化、专业化、便民化的“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平台。完善统一标准、统一服务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确保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整体巩固提升。规范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的建设,按要求摆放法治宣传资料,配备书写台、意见箱、座椅、饮水机等设备,方便群众咨询和寻求帮助,更好地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要认真研究和分析在提升执法满意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针对基层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服务群众的能力不足,便民利民设施不够健全,少数工作人员效率低下,办事推诿、拖拉,不作为、乱作为,态度生硬冷淡,存在“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等问题,认真剖析原因,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推动工作落实。要突出工作重点,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联系较多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资格考试、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业务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帮助和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注重工作效果,让人民群众能够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感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服务人员的温暖和服务,感受到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享受到平安建设提升安全感执法满意度带来的惠民成果。

(四)深化服务承诺,提高服务能力。坚决贯彻省司法厅和市委政法委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整合立法、政策法规、执法监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资源,坚持向社会公开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积极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加强对律师队伍的管理教育,引导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发挥律师在平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继续拓展公证业务领域,激发公证活力,开展公证质量检查,确保公证机构诚信规范执业。强化司法鉴定规范管理,严查严管违规收费行为,肃清行业不正之风,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继续做强做优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拓展援助领域,降低援助门槛,扎实开展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众的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更好满足特困群众的法律需求。认真践行“枫桥经验”,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规范群众诉求纠纷人民调解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人民调解成功率、调解协议履行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中的基础性作用。扎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法律八进”,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大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民情大走访,发放调查问卷,了解群众所思所想,认真征求意见,切实进行整改。加大资金投入,制作喷绘、横幅、标语、展板、传单等宣传资料,在人员密集场所张贴悬挂。经常组织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宣传,现场提供服务。要创新宣传途径,运用网络、微信、校信通等新媒体广泛宣传。要将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宣传和法治宣传紧密结合起来,让广大群众明白司法局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知道司法局想为群众做什么、能为群众做什么、在为群众做什么,从而树立行业形象,提高司法行政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到提升执法满意度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现实要求,是实现市委提出的“晋位次争上游走前列,实现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第一方阵”奋斗目标的迫切需要。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迅速扭转被动落后局面。要把提升执法满意度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重点研究、认真安排,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为确保提升执法满意度攻坚战取得实效,市司法局成立由局长、党委书记陈建忠为组长,王春放为常务副组长,分包县(市、区)司法局的县级干部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分包领导除负责所包单位提升执法满意度工作,还负有分管业务口提升执法满意度工作的领导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治部,负责提升执法满意度日常工作,丁富岭担任办公室主任,王延红、曹英杰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县(市、区)司法局也要实行副职包乡(镇、街道)制度,真正把提升执法满意度落实到司法行政各项具体工作中。

(二)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提升执法满意度工作责任科(股)室和业务科(股)室的职责任务,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合理安排进度,既要争取在短时间内取得明显工作效果,又要建立工作长效机制。要将提升执法满意度工作作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抓手,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自觉将自己的本职工作纳入到提升执法满意度工作的视野下去审视、去考量,认真研究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制定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责任,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实效,确保任务落实。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格奖惩措施。局督查办要把提升执法满意度工作作为重点进行督导检查,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立即处理,及时通报提升执法满意度工作情况。机关各科室要坚持“一岗双责”,将提升执法满意度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对出现的群众投诉,及时组织查处,对可能影响提升执法满意度工作的问题,及时开展整治活动,并提交局督查办督查问效。对多次督查仍不能有效整改的群众投诉和问题,坚决实行责任倒查。要严格奖惩措施,继续将执法满意度全省的排名与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年度目标综合考评挂钩,与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考评体系的普法和依法行政目标考核挂钩,作为确定相关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县(市、区)司法局在全省排名前20名(含20名)的,分别给予司法局长、分管副局长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年终综合考评成绩加5分;排名20至50名(含50名)的,年终综合考评成绩加2分;排名后30名的取消年度综合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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