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4月份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平顶山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22-05-19 浏览次数: 浏览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发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6〕1443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专项整治瞒报、迟报、错报问题,提升数据质量,实现“双公示”信息瞒报率、迟报率清零,质量合格率达到100%,确保公示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合规性。现将4月份全市“双公示”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双公示”工作总体情况

4月份,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归集“双公示”信息4953条,其中,市各部门推送328条,数据质量合格率为100%,迟报率为1.8%;各县(市、区)推送4625条,数据质量合格率为100%,迟报率为3.7%。

二、“双公示”工作各项指标情况

在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的共同努力下,本月“双公示”数据合格率继续保持100%,迟报率基本清零,初步达到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请各单位再接再厉,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提升报送量,降低迟报率。

数据迟报率较高的有:市应急管理局,叶县。迟报率高的单位和县(市、区)要认真查找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有效降低“双公示”信息迟报率。

三、工作要求

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双公示”系统新上线“双公示瞒报抽查系统”,针对报送的“双公示”数据,与各市县政府和市级部门网站的公示信息进行大数据抓取比对。因此,请各单位在向不同平台系统报送相关信息时,务必保证关键字段信息一致,以免出现因数据比对失败而造成的瞒报、迟报情况。

关于2022年4月份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情况的通报.pdf

2022年4月份各有关部门及县(市、区)“双公示”工作情况统计表.xlsx



平顶山市发改委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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