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3月份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平顶山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22-04-07 浏览次数: 浏览

发展改革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发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6〕1443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专项整治瞒报、迟报、错报问题,提升数据质量,实现“双公示”信息瞒报率、迟报率清零,质量合格率达到100%,确保公示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合规性。现将3月份全市“双公示”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双公示”工作总体情况

3月份,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归集“双公示”信息4048条,其中,市各部门推送395条,数据质量合格率为100%,迟报率为0.3%;各县(市、区)推送3653条,数据质量合格率为100%,迟报率为0.1%。

 二、“双公示”工作各项指标情况

在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的共同努力下,本月“双公示”数据合格率继续保持100%,迟报率基本清零,初步达到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请各单位再接再厉,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提升报送量,降低迟报率。

报送数据量: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3月份报送数据较少,远未达到国家双公示“应归尽归”要求。以上县(市、区)要认真梳理辖区“双公示”工作情况,查找瞒报原因,依法依规落实“双公示”上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双公示”系统新上线“双公示瞒报抽查系统”,针对报送的“双公示”数据,与各市县政府和省级部门网站的公示信息进行大数据抓取比对。因此,请各单位在向不同平台系统报送相关信息时,务必保证关键字段信息一致,以免出现因数据比对失败而造成的瞒报、迟报情况。

关于2022年3月份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情况的通报.pdf

2022年3月份各有关部门及县(市、区)“双公示”工作情况统计表.xlsx



平顶山市发改委

2022年4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