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信用办[2019]2号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发改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发局:
依照国家、省、市关于大力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展示近年来我市社会性用体系建设成效,着力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案例征集
各县(市、区)和各成员单位要突出信用创新应用,重点围绕信用联合奖惩、信用惠民便企、行业信用监管等内容,全面总结近年来的经验做法,深入挖掘典型案例,每个典型案例填报一份申报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月28日前报送至市信用办(市政大厦0841室),电子版发送至市信用办邮箱。
二、案例评选
案例经市信用办初步审核上报省信用办后,将采用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同时开展评选,分值权重各占50%,网络投票窗口设在省内主要媒体网络客户端和信用河南网站,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三、案例发布
典型案例评选结果于4月1日前以发布会形式发布,并通过新华社媒体和省内媒体同时展出。
四、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和各信用建设成员单位要把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作为学习交流、推广应用的重要契机,推动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创造性、创新性。要与宣传部门密切配合,动员各地新闻媒体对典型案例宣传报道,扩大活动影响,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各县(市、区)和各信用建设成员单位报送案例应不少于1个,逾期报送者视为未报送,有特殊情况无法报送的,请将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市信用办。报送案例情况将作为信用考核重要依据之一。
联 系 人:樊冬冬 郭静 0375-2665883
电子邮箱:pdsxytxjs@126.com
2019年2月25日
平顶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平信用版[201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