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12月份“双公示”工作提示预警的函
来源:平顶山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22-01-10 浏览次数: 浏览

市应急管理局、市人社局、市房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舞钢市发改委、卫东区发改委、石龙区发改委: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信用建设工作部署,我市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12月份,全市共归集“双公示”信息5839条,数据质量合格率为99.83%,迟报率为12.53%。其中市各部门推送893条,数据质量合格率为100%,迟报率为10.6%;各县(市、区)推送4946条,数据质量合格率为99.80%,迟报率为12.88%。

我市12月份“双公示”数据迟报率较高,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市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顺利开展和在全省营商环境及信用考核中的排名。现对“双公示”迟报率较高的市应急管理局(迟报率71%)、市人社局(迟报率67%)、市房管中心(迟报率41%)、市生态环境局(迟报率35%)、市城管局(迟报率35%)、市市场监管局(迟报率35%)、市发改委(迟报率33%)、舞钢市发改委(迟报率50%)和卫东区发改委(迟报率72%)提出监管预警。

石龙区12月份报送数据较少(数据总量36条),远未达到国家双公示“应归尽归”要求。请石龙区认真梳理辖区内“双公示”工作情况,依法依规落实“双公示”上报工作。

请上述各部门认真查找原因、深刻反思总结、及时整改落实,于1月12日前形成情况说明,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和盖章后报送至市信用办。

下一步,市信用办将专项整治瞒报、迟报、错报问题,对于连续出现迟报率高于20%或数据报送量较少的单位,市信用办将约谈其主要负责同志。

(地址:新城区市政大厦0841室,电话:0375-2665883,邮箱:pdssfgw@126.com)

关于对12月份“双公示”工作提示预警的函.pdf



 平顶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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