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紧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18-12-21 浏览次数: 浏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平政办〔2017〕80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抓紧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更新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要进行记录、整合和编目,并及时全量归集到平顶山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形成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市有关部门要有效建立数据更新常态化机制,形成数据提供单位、使用单位等各方参与的数据治理闭环,提升数据质量,让信用数据能用、好用。力争2019年1月31日前,实现社会保障、金融税务、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公积金、邮政电信、水电气暖等重点领域的信用信息全量归集,并保障数据及时更新。

二、推进信用平台和信用制度规范建设

信用制度和信用平台是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排名的两项重要评估指标。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推进信用制度建设,2019年1月31日前,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石龙区、舞钢市信用制度规范要达到15个以上,宝丰县、叶县、郏县、鲁山县要达到10个以上,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要达到5个以上,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各单位要制定出台本领域信用制度规范和红黑名单管理办法,并通过“信用平顶山”门户网站对外发布。各县(市、区)要加快推进本区域信用平台建设工作,20196月底前,舞钢市要建成本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舞钢门户网站,并实现与市级信用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2019年年底前,其他各县区也要完成本级信用平台建设工作。

三、推动政务服务大厅全面接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

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落实情况是国家、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也是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排名的重要指标之一。2018年12月31日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行政审批中心及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室要配合市信用办,推进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联合奖惩系统100%嵌入平顶山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行权系统)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信用门户网站嵌入当地政务服务大厅(或自助査询设备),实现“逢报必查、逢办必查”的自动发起、响应、处置、反馈的信用联合奖惩闭环。平顶山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合奖惩系统要与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联合奖惩系统对接联通,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形成省、省辖市、省直管县“1+18+10”联合奖惩在线协同联动机制

四、深入开展信用联合奖惩和案例报送

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平顶山市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的通知》(平信用办[2018]7号)要求,全面落实国家部委已经签署的40个联合奖惩备忘录,将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分解细化,明确到科(室、局)、具体到人。积极拓展失信黑名单信息应用场景,实现对失信主体多领域、多层面和多场景限制。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案例的采集和报送机制,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载体,推进联合奖惩成效和典型案例报送工作。建设有对外业务系统的行业主管部门(不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行政审批中心),要在2019年6月底前,配合市信用办将省联合惩戒系统100%嵌入本部门业务办公系统,建立“逢报必查,逢办必查”的自动发起、响应、处置、反馈的信用联合奖惩闭环。各县(市、区)报送的合格的联合奖惩案例数量应不低于本辖区内红黑名单数量的10%,各有关单位联合奖惩措施应在业务办理中全量发起和反馈。

五、加快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

市有关部门可通过数据交换或接口服务两种方式,共享使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归集的各类信用信息,并将信用数据嵌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优化审批流程和公共服务,实现精准聚焦、分类监管,助力“放管服”改革深化。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893号)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各类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2019年1月31日前,全市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已注销、吊销和无法联系上的除外)在信用门户网站公开作出承诺、参加信用修复专題培训或接受约谈的比例力争超过50%。要积极推动本辖区、本部门领域内失信主体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提交第三方信用报告。市文明办要牵头制定“红黑名单”相关管理办法,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或省定统一标准开展红黑名单认定工作。

六、积极拓展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场景

加强在教育、公共交通、医疗健康、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食品餐饮、房地产、劳动用工,旅游等重点民生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互联网+民生+信用”监管理念,为信用良好的个人和企业,提供更多的便利、更好服务,切实增进群众福祉。市发改委、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等部门要牵头推进“信易贷”“信易租”“信易行”“信易游”“信易批”等“信易+”项目落地见效,2018年12月31日前,要在3个以上应用场景实施信用惠民便企措施。由市发改委牵头推进个人信用分应用,将个人信用分的开发利用作为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突破口,逐步将自然人在社保、医保、信贷、消费、社区生活等各方面的信用记录归集至城市个人信用分指标体系中,力争20181231日前完成个人信用分开发,并覆盖70%以上常住人口。

七、开展重点领域失信专项治理

按照中央文明委《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体,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工作方案》(文明委[2018]4号)要求,在19个重点领城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提出具体举措,加强集中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失信行为,确保完成治理任务。全市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包括依据国家标准认定的和依据省统一标准认定的名单主体)治理覆盖率力争达到80%以上

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理清重点,迅速推进,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充分认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探索创新,创造性地推进诚信万里行宣传、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信用惠民便企、信用监管、红黑名单运用、联合奖惩、信用修复、信用数据归集共享等重点工作,确保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2018年12月12日


关于抓紧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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