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发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6〕1443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专项整治瞒报、迟报、错报问题,提升数据质量,实现“双公示”信息瞒报率、迟报率清零,质量合格率达到100%,确保公示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合规性。现将12月份全市“双公示”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双公示”工作总体情况
12月份,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归集“双公示”信息5839条,其中,市各部门推送893条,数据质量合格率为100%,迟报率为10.6%;各县(市、区)推送4946条,数据质量合格率为99.80%,迟报率为12.88%。
二、“双公示”工作各项指标情况
数据报送较多且合格率较高的有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郏县、新华区、舞钢市、叶县、湛河区。
市直各单位迟报率为零的有: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人防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迟报率为零的有:新华区。
数据迟报率较高的有:市应急管理局、市人社局、市房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卫东区、舞钢市、石龙区、高新区、叶县、湛河区。迟报率高的单位和县(市、区)要认真查找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有效降低“双公示”信息迟报率。
报送数据量:石龙区12月份报送数据较少,远未达到国家双公示“应归尽归”要求。以上县(市、区)要认真梳理辖区“双公示”工作情况,查找瞒报原因,依法依规落实“双公示”上报工作。
台账报送:各有关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本单位上个月“双公示”台账、“双公示”漏报信息汇总表报送市信用中心邮箱(hnpdsic@126.com),未按要求报送将按照“存在瞒报情况”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请市各有关单位和县(市、区)认真查找“双公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整改提升,进一步提升数据合格率,有效解决数据迟报、瞒报问题,按时报送月度台账,切实提升全市“双公示”水平。
关于2021年12月份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情况的通报.pdf
平顶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