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探索开展“信易+”守信激励创新试点的通知
来源: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19-10-18 浏览次数: 浏览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抓紧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8]517 号)等文件要求,在我市不断营造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浓厚氛围,促进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现就探索开展守信激励创新试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主体

以县(市、区)、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

市属事业单位和企业为单位开展试点

二、主要内容

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各类信用信息,进一步加大信用信息的共享共用力度,使信用状况良好主体更加容易获得优惠便利的各类服务,不断创新拓展“信易+”守信激励场景。探索开展的守信激励场景包括但不限于:

(1)“信易批”,即结合实施信用承诺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守信主体在申报材料不齐全的情况下实施“容缺受理”等便捷审批服务,加快办理进度;

(2)“信易贷”,即会同金融机构或融资平台,向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授信支持条件的守信主体提供便利优惠的融资信贷服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探索创新个人信贷服务;

(3)“信易租”,即会同租赁公司、产业园区等,为守信的创业创新公司提供办公设备,办公空间等便捷租赁服务,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4)“信易行”,即会同交通出行平台、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等,促进守信市民便利出行;

(5)“信易游”,即会同旅游平台、旅游景点、旅游服务机构等为守信市民提供更加便捷的旅游服务:

(6) 根据各单位监管和服务职能不断探索创新“信易+”等激励内容。

三、工作要求

(1) 请各单位报送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具体成效,和信用信息的应用场景,比如通过信用承诺简化审批、减少抽查频次、绿色通道容缺受理、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限制黑名单主体、发放信用贷款数额和限制贷款数额、补缴税款数额、限制政府性资金补助数额限制乘坐飞机高铁和出入境情况等等。

(2)请各单位积极参与各项创新活动,并将创新方案和激励成效于10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或纸质传真的方式报至市社会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0375-2665883  樊冬冬 15038828770

                                    郭静     17737565236

电子邮箱:pdssfgw@126.com

2019年10月18日

1.关于探索开展“信易+”守信激励创新试点的通知(平信用办〔2019〕1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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