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6月份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3-07-28 浏览次数: 浏览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发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2016]1443 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改办财金[2018]424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专项整治瞒报、迟报、错报问题,提升数据质量,实现“双公示”及时率、合规率“双达百”,漏报、瞒报现象“双清零”,确保公示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合规性。现将 6 月份全市“双公示”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双公示”工作总体情况

6月份,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归集“双公示”信息 11736条,补报数据 2464 条,数据质量合格率 100%,迟报数据 14条,迟报率为 0.12%。其中市各单位推送 1107 条,补报数据22 条,数据质量合格率为 100%,迟报数据 5条,迟报率为0.45%;各县(市、区)推送10629 条,补报数据 2442 条,数据质量合格率为 100%,迟报数据9条,迟报率为 0.08%。

二、“双公示”工作各项指标情况

数据报送量及迟报情况:

6月份报送数量高的有: 鲁山县、宝丰县、郑县、湛河区、汝州市、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市应急管理局

数据报送较少的有:卫东区,远未达到国家“双公示”

数据“应归尽归”的工作要求。因集中开展全市“双公示”数据补报工作,6月 1日至25 日数据补报量较多的有: 市市场监管局、叶县、卫东区。6月26日至30日存在迟报数据的有:市生态环境局 (5条)、叶县(9条)。

瞒报抽查情况:

6月份省级瞒报抽查工作共抽取我市 50条数据,经核查未存在瞒报数据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双公示”报送工作机制,建立“双公示”信息月 (周)台帐,执行“双公示周清”办法,优化内部工作流程,缩短报送周期,每周五下班前把本周本单位产生的“双公示”信息全量上报,切实降低“双公示”信息瞒报率和迟报率。

三、工作要求

按照国家、省信用主管部门工作部署,2023 年 5月 15日至6月25日的“双公示”信息补报工作已结束,请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要求暂停数据补报,2023 年“双公示”后续补报待国家、省信用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附件:1.2023年6月份市各单位“双公示”工作情况统计表

        2.2023年6月份各县(市、区)“双公示”工作情况统计表

        3.2023年6月份省抽查“双公示”瞒报情况统计表

2023年7月28日

关于2023年6月份全市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情况的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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