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发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许 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6) 1443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 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专项整治瞒报、迟报、错报问题,提升数据质量,实现“双公示”信息瞒报率、迟报率清零,质量合格 率达到100%,确保公示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合规性。现将11月份全市“双公示”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双公示”工作总体情况
11月份,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归集“双公示”信息 5592条,其中,市各部门推送681条,数据质量合格率为 100%,退报率为12.33%;各县(市、区)推送4911条,数据质量合格率为99.98%,迟报率为2.40%。
二、“双公示”工作各项指标情况
数据报送较多且合格率较高的有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郏县、舞钢市、鲁山县、叶县、宝丰县、新华区。
市直各单位迟报率为零的有: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畜牧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退报率为零的有:宝丰县。
数据迟报率较高的有:市房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湛河区、卫东区。退报率高的单位和县(市、区)要认真查找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有效降低“双公示”信息迟报率。
报送数据量:石龙区、卫东区、湛河区11月份报送数 据较少,远未达到国家双公示“应归尽归”要求。以上县(市、区)要认真梳理辖区“双公示”工作情况,查找瞒报原因,依法依规落实“双公示”上报工作。
台账报送:各有关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本单位上个月“双公示”台账、“双公示”漏报信息汇总表报送市信用中心邮箱(hnpdsic@126.com),未按要求报送将按照“存在瞒报情况”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请市各有关单位和县(市、区)认真查找“双公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整改提升,进一步提升数据合格率, 有效解决数据退报、瞒报问题,按时报送月度台账,切实提升全市“双公示”水平。
平顶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