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发改局、经发 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 〕)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 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 49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 专项整治瞒报、迟报、错报问题,提升数据质量,实现“双 公示”信息瞒报率、迟报率清零,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确保公示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合规性。现将3月份全市“双 公示”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双公示”工作总体情况
3月份,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归集“双公示”信息5428 条,其中,市各部门推送1326 条,数据质量合格率为99.40% , 迟报率为22.17%;各县(市、区)推送 4102 条,数据质量 合格率为99.73% ,迟报率为20.84% 。
二、“双公示”工作各项指标情况
数据合格率∶数据报送较多且合格率较高的有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生 态环境局、舞钢市、郏县、鲁山县等。
数据迟报率∶市各单位迟报率为0的有∶市公安局、市 司法局、市发改委、市畜牧局,各县(市、区)迟报率较低 的有鲁山县。迟报率高的有∶市市场监管局、市质量技术监 督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和 旅游局、市住建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 市卫健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宝丰县、卫东区、新华区、湛河区、石龙区、舞钢市 ,迟报率高的单位和县(区) 要认真查找原因,于2021年4月14 日前把加盖公章的整改 方案报送至市信用办(市政大厦 841房间)。
报送数据量∶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卫东区、新华区、湛河区、石龙区 3月份报送数据较少,远未达到国家双公示“应 归尽归”要求。以上县(市、区)认真梳理辖区“双公示” 工作情况,查找瞒报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于2021年4月14日前把加盖公章的整改方案报送至市信用办(市政大厦841 房间)。
台 账 报 送 ∶各有关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本单位上个月"双 公示”台账、“双公示”漏报信息汇总表、“双公示”补报 信息汇总表(因技术原因)按照模板报送市信用中心邮箱 hnpdsic@126.com ,未按要求报送将按照“存在瞒报情况”进 行 通 报 。
三、工作要求
请市各有关单位和县(市、区)认真查找“双公示”工 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整改提升,提升数据合格率,有效解 决数据迟报、瞒报问题,按时报送月度台账,切实提升全市 “双公示”水平。
2021年3月份市各有关部门“双公示”工作情况统计表.pdf
2021年3月份各县(市、区)“双公示”工作情况统计表.pdf
平顶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 4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