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1月份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平顶山市信用中心 发布日期:2021-02-05 浏览次数: 浏览

 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发改局、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 3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  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 号)等文件  精神,进一步规范“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专项整治瞒报、迟  报、错报问题,提升数据质量,确保公示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合规性。现将1月份全市“双公示”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双公示”工作总体情况

1月份,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归集“双公示”信息5945条,其中,市各部门推送 1163条,数据质量合格率为 99.8%,迟报率为59.2%;各市县推送4782条,数据质量合格率为99.3%, 迟报率为53.7%。

二、“双公示”工作各项指标情况

数据合格率∶数据报送较多且合格率较高的有市公安局、市 农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叶县、郏县、舞钢。

数据迟报率∶市各单位迟报率为0的有∶市城管局、市公安 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 县(市、区)迟报率较低的有舞钢市、郏县。迟报率高的有∶市 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 委、叶县、高新区、石龙区,迟报率高的单位和县(区)要认真 查找原因,于2021年3月10日前把加盖公章的整改方案报送至 市信用办(市政大厦 841房间)。

报送数据量∶宝丰县、卫东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月份报 送数据0条,新华区、高新区、湛河区报送数据较少,远未达到 国家双公示“应归尽归”要求。以上县(区)认真梳理辖区“双 公示”工作情况,查找瞒报原因,于2021年3月10日前把加盖 公章的整改方案报送至市信用办(市政大厦 841房间)。

台账报送∶各有关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本单位上个月“双公 ”台账按照模板报送市信用办邮箱 pdssfgw@126.com , 未按要 求报送将按照“存在瞒报情况”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请市各有关单位和县(市、区)认真查找“双公示”工作中 存在的问题,加快整改提升,提升数据合格率,有效解决数据迟 报、瞒报问题,按时报送月度台账,切实提升全市“双公示”水平。

2021年1月份市各有关部门“双公示”工作情况统计表.pdf

2021 年1月份各县(市、区)“双公示”统计表.pdf


 平顶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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