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8月份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 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09-29 浏览次数: 浏览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发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6〕1443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专项整治瞒报、迟报、错报问题,提升数据质量,实现“双公示”信息瞒报率、迟报率清零,质量合格率达到100%,确保公示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合规性。现将8月份全市“双公示”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双公示”工作总体情况

8月份,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归集“双公示”信息8177条,数据质量合格率100%,迟报率1.24%,其中市各单位推送511条,数据质量合格率为100%,迟报率为15.66%;各县(市、区)推送7666条,数据质量合格率为100%,迟报率为0.27%。

按照国家和省级工作安排,8月份第一周我市组织开展“双公示”数据补录工作,共补录数据62436条,其中市各单位补录50条,各县(市、区)补录数据62386条。

二、“双公示”工作各项指标情况

数据报送量:高新区8月份数据报送较少(5条),远未达到国家“双公示”数据“应归尽归”的工作要求。

迟报情况:部分单位补录迟报数据,造成“双公示”迟报率大幅上升。数据迟报率较高的有:市市场监管局、市房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

瞒报抽查情况:8月份省级瞒报抽查工作共抽取我市17条数据,经核查,共有1条瞒报数据,瞒报单位为湛河区;8月份市级瞒报抽查工作抽查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民政局、郏县、新华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各5条数据,经核查,共有5条瞒报数据,瞒报单位分别为: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瞒报3条,瞒报率60%)、市民政局(瞒报2条,瞒报率40%)。

请以上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常态化落实“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切实降低“双公示”信息瞒报率和迟报率。请湛河区将本通报呈报给分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副区长,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民政局呈报给分管领导,并将领导批示页和整改提升报告于10月9日前反馈至邮箱pdssfgw@126.com。

三、工作要求

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双公示”系统新上线“双公示瞒报抽查系统”,针对报送的“双公示”数据,采取大数据抓取比对、发文字号核查等进行数据比对,请各单位在向不同平台系统报送相关信息时,务必保证关键字段信息一致及发文字号连续,以免出现因数据比对失败而造成的瞒报、迟报情况。

 

附件:1.2022年8月份市各有关单位“双公示”工作情况统计表

      2.2022年8月份各县(市、区)“双公示”工作情况统计表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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