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9月份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 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10-28 浏览次数: 浏览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发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6〕1443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2018〕42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专项整治瞒报、迟报、错报问题,提升数据质量,实现“双公示”及时率、合规率“双达百”,漏报、瞒报现象“双清零”,确保公示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合规性。现将9月份全市“双公示”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双公示”工作总体情况

9月份,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归集“双公示”信息9432条,数据质量合格率100%,迟报率0.45%,其中市各单位推送556条,数据质量合格率为100%,迟报率为2.88%(迟报数据16条);各县(市、区)推送8876条,数据质量合格率为100%,迟报率为0.29%(迟报数据26条)。

二、“双公示”工作各项指标情况

数据报送量:9月份报送数据量高和迟报率低的有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宝丰县、新华区。数据报送较少的有卫东区、高新区,远未达到国家“双公示”数据“应归尽归”的工作要求。

迟报情况:数据迟报量和迟报率较高的有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防办、鲁山县、郏县、舞钢市。

瞒报抽查情况:9月份省级瞒报抽查工作共抽取我市50条数据,经核查,共有6条瞒报数据,瞒报单位分别为湛河区(1条)、叶县(3条)、新华区(1条)、鲁山县(1条);市级瞒报抽查共抽查28条数据,经核查,共有1条瞒报数据,瞒报单位分别为卫东区(1条)。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双公示”报送工作机制,建立“双公示”信息月(周)台帐,执行“双公示周清”办法,优化内部工作流程,缩短报送周期,每周五下班前把本周本单位产生的“双公示”信息全量上报,切实降低“双公示”信息瞒报率和迟报率。请卫东区、湛河区、叶县、新华区、鲁山县将本通报呈报分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负责同志和常务副区(县)长,并将领导批示页和整改提升意见于11月4日前反馈至pdssfgw@126.com(电子版同步发送)

三、工作要求

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双公示”系统新上线“双公示瞒报抽查系统”,针对报送的“双公示”数据,采取大数据抓取比对、发文字号核查等进行数据比对,请各单位建立“双公示”迟报、漏报信息台账,信息台账应做到全覆盖、全周期管理,达到“双公示”数据“应报尽报”的要求。如产生特殊数据、异常数据请及时与市信用中心工作人员联系沟通。

 

附件:1.2022年9月份市各有关部门“双公示”工作情况统计表

      2.2022年9月份各县(市、区)“双公示”工作情况统计表

3.2022年9月份省抽查“双公示”瞒报情况统计表

4.2022年9月份市抽查“双公示”瞒报情况统计表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1

 

2022年9月份各县(市、区)“双公示”工作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数据总量

总合格率(%)

双公示迟报量

双公示迟报率

1

市交通运输局

177

100

8

0.05

2

市市场监管局

175

100

2

0.01

3

市公安局

101

100

0

0.00

4

市住建局

31

100

0

0.00

5

市民政局

16

100

3

0.19

6

市应急管理局

10

100

0

0.00

7

市商务局

8

100

0

0.00

8

市农业农村局

8

100

2

0.25

9

市卫健委

7

100

0

0.00

10

市林业局

7

100

0

0.00

11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4

100

0

0.00

12

市生态环境局

3

100

0

0.00

13

市人防办

3

100

1

0.33

14

市城管局

2

100

0

0.00

15

市水利局

2

100

0

0.00

16

市人社局

1

100

0

0.00

17

市房管中心

1

100

0

0.00

 

 

 

 

 

 

 

 

附件2

 

2022年9月份市各有关部门“双公示”工作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数据总量

总合格率(%)

双公示迟报量

双公示迟报率

1

鲁山县

3010

100

7

0.00

2

宝丰县

1937

100

1

0.00

3

郏县

1372

100

5

0.00

4

新华区

892

100

1

0.00

5

叶县

642

100

0

0.00

6

湛河区

466

100

3

0.01

7

舞钢市

363

100

7

0.02

8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76

100

0

0.00

9

石龙区

64

100

1

0.02

10

卫东区

46

100

0

0.00

11

高新区

8

100

1

0.12

 

附件3

 

2022年9月份省抽查“双公示”瞒报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类别

文号

是否上报

1

湛河区应急管理局

行政许可

平湛危化经【2022】001号

2

新华区财政局

行政许可

DLJZ41040220220001

3

鲁山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许可

(豫鲁)动防合字第20220001号

4

叶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行政处罚

(叶)文综罚字〔2022〕1 号

5

叶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行政处罚

(叶)文综罚字〔2022〕

6

叶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行政处罚

(叶)文综罚字〔2022〕3号

 

 

 

附件4

 

2022年9月份市抽查“双公示”瞒报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类别

文号

是否上报

1

市公安局

行政处罚

410400280101306

2

卫东区

行政处罚

平卫市监处罚〔2022〕S—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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