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 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来源: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2-13 浏览次数: 浏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 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22〕57 号)精神,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对中小微 企业融资支持作用,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 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个体工商户、农民专 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工作,参 照本方案执行。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 和省市各级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着眼破解银企 信息不对称难题,统筹构建全市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体系, 推进信用信息全量归集和充分共享,持续深化信用大数据应 用,更好支持金融机构产品研发、信用评估和风险管理,不 断丰富信用融资产品和服务,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 可得性和便利度,为实现“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 建设“信用鹰城”、聚力推进我市“六提六新”提供坚实支 撑。

(二)基本原则。

1.加强统筹,协同联动。充分发挥政府在组织协调、信 息整合等方面的作用,加快构建政府与银行、保险、担保、 信用服务等机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鼓励社会主体广泛参 与,建立纵横协同、上下联动、高效务实的一体化服务机制, 构建全市融资信用服务新格局。 

2.互联互通,充分共享。充分发挥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作用,促进各类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整合共享,破解银企 信息不对称难题,形成全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降低市 场主体融资成本。 

3.创新应用,防控风险。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 技术,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创新信用融资产品和服务,畅通 融资渠道,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建立健全风险识别、监测、 分担、处置机制,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4.依法依规,保护权益。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建立信息 安全保护机制,强化信息分级分类管理,规范信息使用权限 和程序,落实信息安全保护责任,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使用。 依法查处侵权行为,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维护市场主 体合法权益。

二、构建全市融资信用服务体系 

(一)建立健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按照河南省中 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接入管理要求,以我市融资信 用服务(信易贷)平台(以下简称市信易贷平台)为枢纽, 加快推进与国家、省级融资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横向联通市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等市级行业 融资服务平台,构建形成纵向上联、横向贯通行业领域的全 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和服务协同,形成 融资信用服务合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 和大数据管理局、金融工作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各县 〔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 

(二)加强信用信息归集整合。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 台,在依法依规、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市场主 体注册登记、司法、纳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生态、不动产、行政管理、水电气、科技研发、金融资产交 易、公共资源交易等信息归集,实现“应归尽归”。鼓励市 场主体通过“自愿填报+信用承诺”等方式补充完善自身信 息,畅通信息共享渠道,推动社会机构归集的各类市场主体 信用信息与公共信用信息有效融合。充分利用云计算、区块 链、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完善数据校验、监测、防 篡改等数据治理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 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税务局、中级法院、生态环境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学技术局、金融 工作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医疗保障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房公 积金中心、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燃气公司等,各县〔市、 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 

(三)加强信用信息开放共享。建立规范、高效、安全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立足工作实际,灵活采用物理归集、 系统接口调用等多种方式共享相关信息。按照公益性原则, 市信易贷平台依法依规向银行、保险、担保、信用服务等机 构(以下统称接入机构)提供基础性信息服务。将依法公开 的信息整合形成标准化信用信息报告供接入机构查询。根据 接入机构需求,按照区域、行业等维度批量推送相关信息, 提供定制化融资信用服务。对涉及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 息,市信易贷平台未经信息主体授权不得向接入机构提供原 始明细数据,可通过与数据提供单位联合建模、构建“数据 安全屋”等方式供接入机构使用;在充分告知信息主体相关 风险的前提下,信息主体通过书面授权或在平台实名注册后 线上授权等方式进行授权后,可提供数据查询、核验等服务, 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政 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金融工作局、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 行、财政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供电公司等,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 区、高新区管委会)

三、增强融资服务支撑能力 

(一)完善信用评价体系。按照我市行业领域特点和中 小微企业需求,结合省级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建立健全 我市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企业开展全覆盖信用评价,供接 入机构参考使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服务。鼓励接 入机构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市场定位,充分利用内外部信息资源,完善信用评价模型,实现对中小微企业的精准“画像”, 依法依规将相关信息向市信易贷平台和有关部门开放共享。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金 融工作局、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财政局、科学技术局、 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电公司等,各县〔市、 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 

(二)创新融资信用服务应用。完善市信易贷平台用户 注册、信息查询、信用承诺、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统计分 析等功能,精简办事流程,提升平台服务普及率和便利化水 平。发挥市信易贷平台与接入机构、行业协会的联动作用, 拓展能源、交通运输、物流、税收、贸易、电子商务、建筑 工程、家政服务等行业信贷产品,创新开发招投标、政府采 购、供应链、产业园区、特色商圈等场景信贷产品。鼓励接 入机构依托市信易贷平台依法依规提供个性化、定制化增信 服务产品。推动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增加信贷资源,利用 信用信息优化风险评估机制,创新续贷方式,增加中小微企 业首贷、无还本续贷,支持更多中小微企业获得纯信用贷款, 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探索供应链金融赋能信用融资,引 导核心企业确认应付账款、开具商业票据,依托政府或行业 融资服务平台,与市信易贷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并向金融机构 依法依规开放共享,促进核心企业信用影响力向中小微企业 传导,实现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融资信用信息共享。鼓励金融 机构结合产业园区企业信用信息和场景数据,分析企业运行情况和行业分布特点,创新园区特色金融产品。(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金融工作局、人 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财政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 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银保监分局、供电公司等, 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 

(三)探索建立市场化运营模式。依托我市地方金融基 础设施,研究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联合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 构、科技公司等成立市级融资信用服务公司,立足中小微企 业信用服务需求,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探索信用信息市场 化应用,开发征信、信用调查、信用评级、信用评估、信用 管理、咨询培训、风险预警等信用服务产品和业务,构建“政 府+市场”双轮驱动的运营模式,推动全市融资信用服务可 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金融工作 局、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

四、健全支持保障政策机制 

(一)常态化组织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定期组织开展 综合对接与专题对接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政银企对接 活动,建立银企对接活动情况通报和签约跟踪制度,定期跟 踪分析,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推动金融机构健全内部 协同机制,确保对接工作实效,不断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状 况。(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 

(二)完善企业融资“白名单”机制。按照省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中企业融资“白名单”推荐要求,积 极组织我市中小微企业自主申报进入省、市“白名单”。在 依法依规的前提下,金融机构遵循自主审贷和风险自担原则 对省、市两级“白名单”企业给予优惠的信贷政策。(责任 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金融工作局、平顶山银保监分局,各 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 

(三)建立风险缓释机制。参照省级出台的风险补偿政 策,推动设立我市风险缓释基金或风险补偿基金,研究制定 各种风险缓释措施。积极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提高政府 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能力,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责 任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工作局,各县〔市、区〕政府,城 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 

(四)建立监测治理机制。市信易贷平台要建立中小微 企业融资监测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掌握中小微企业融 资和金融服务情况,加强跟踪分析和动态研判,切实缓解中 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市信易贷平台要加强对获得 贷款企业信用状况的动态监测,分析研判潜在风险并及时推 送给相关机构。探索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线上公证”“线 上仲裁”机制和金融互联网法庭,高效处置金融纠纷。对依 法认定的恶意逃废债等行为,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责 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中级法院、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 局、金融工作局、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财政局、科学技 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电公司等,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

五、强化工作落实 

(一)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信用鹰城”工作专班、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 强重点领域融资相关信息归集共享,并做好与国家、省级中 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的衔接工作。市金融工作局、 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平顶山银保监分局要依法依规对涉 及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要加快实现本领域相关信息系统与市信易贷平台互联互通, 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 示范区和高新区管委会要加大工作力度,按照本方案要求做 好本行政区域内信用信息共享应用相关工作。

(二)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 组要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接入机构,做好信息安全和主体权益 保护工作,督促平台运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市信易贷平台 要建立信息分级分类管理和使用制度,可与接入机构通过签 订数据共享协议、信用承诺书等方式,约定共享范围,规范 信息使用。接入机构要加强内部信息安全管理,严格遵守法 律法规等规定和国家、省、市信易贷平台信息管理要求,不 得擅自变更获取信息的用途或使用范围。信息主体有权免费 查询其在市信易贷平台上的所有信息,并可按照有关规定提 起异议申诉和信用修复申请。未经脱敏处理或信息主体明确授权,不得对外提供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 违法传播、泄露、出售有关信用信息。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 化示范区和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渠 道,依托“万人助万企”、政银企对接等活动全面准确解读 政策,广泛宣传信用信息共享对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降 低综合融资成本的作用和典型案例,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涉企政府部门办事网点、专业市场等场所设置宣传推广展 位,提高政策知晓度,扩大服务覆盖面。接入机构要充分调 动普惠、科技、运营等力量,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宣传推广, 及时对平台注册渠道、使用方法、金融产品等进行说明,保 证应用推广成效。

(四)强化督导考核。建立通报考核机制,加大信用信 息归集、信用贷款规模、入驻中小微企业覆盖率、获贷中小 微企业占比等关键性指标考核力度。定期对平台运营单位和 金融机构就投放信用贷款规模、增速等指标进行考核,对工 作成效较好的,按照国省和我市有关规定给予激励表彰。将 利用信用信息共享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纳入法治政府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考核评价。 

附件:信用信息共享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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