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顶山市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平顶山信用办 发布日期:2019-12-11 浏览次数: 浏览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中央文明委关于进一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文明委〔2014〕7 号)、《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推进全省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意见》(豫文明 〔 2015 〕3 号)、扎实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在全市大力营 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诚实守信社会环境,经研究,市文明办、市信用办决定联合开展诚信“红黑榜”发布工 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平顶山市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平顶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1日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文明办〔2019〕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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