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平顶山市创建农村信用村 镇乡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平顶山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6-29 浏览次数: 浏览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推广工作,大力开展创建信用村、镇(乡)活动,在广大农村大力营造重信用、守合同、讲科学的良好社会氛围,解决农民贷款难和信用社收贷难问题,市政府决定成立平顶山市创建农村信用村、镇(乡)活动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肖新明(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阎红心(副市长)

  成员:宋景峰(市公安局局长)

  吴大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姜壮喜(市纪委副书民、市监察局局长)

  李文彬(人民银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行长)

  张德欣(市农业局局长)

  李广(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

  吴耀成(市审计局局长)

  李和圈(市国税局局长)

  刘波(市地税局局长)

  邓永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周留柱(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张振法(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惠琴(市房产管理局局长)

  王强(人民银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付少敏(人民银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信合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行信用合作管理办公室,王强兼任办公室主任,付少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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