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平顶山市创建农村信用村 镇乡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平顶山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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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推广工作,大力开展创建信用村、镇(乡)活动,在广大农村大力营造重信用、守合同、讲科学的良好社会氛围,解决农民贷款难和信用社收贷难问题,市政府决定成立平顶山市创建农村信用村、镇(乡)活动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肖新明(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阎红心(副市长)
成员:宋景峰(市公安局局长)
吴大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姜壮喜(市纪委副书民、市监察局局长)
李文彬(人民银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行长)
张德欣(市农业局局长)
李广(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
吴耀成(市审计局局长)
李和圈(市国税局局长)
刘波(市地税局局长)
邓永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周留柱(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张振法(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惠琴(市房产管理局局长)
王强(人民银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付少敏(人民银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信合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行信用合作管理办公室,王强兼任办公室主任,付少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