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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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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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平食药监字[2015]62号
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监督办),市局机关各科(室、队)、各直属单位:
现将《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要把食品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转变监管模式、创新监管手段、推进协同治理的重要载体,摆在突出位置,提上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细化方案,做好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督查督办,大胆创新,全力推进,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定期报告。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分别向市局食品安全协调督查科报送上半年、年度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三、树立典型。要善于总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工作中出现的典型和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市局将向全市、全省进行推荐,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推动作用。
为便于工作联系和协调推进工作,请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系人于2015年5月13日前报市局食品安全协调督查科。
联系人:宋鹏飞
联系方式:4979930
邮箱:sabpds@163.com
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