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提供学理支撑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日期:2023-10-11 浏览次数: 浏览

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撑。市场经济以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交换为基础,是建立在多种多样、错综复杂信用关系上的经济。交换双方信守约定,可以降低交易费用、减少风险,活跃国民经济。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使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各环节的参与者方便快捷地获取交易各方的真实信息,防范不诚信行为,对促进国民经济循环高效畅通、提高整个国民经济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社会信用的缺失不仅会妨碍经济正常运行,严重时还可能导致金融、经济危机,造成整体经济的混乱、衰退。

近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和成效。在信用信息基础设施方面,截至2022年底,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归集1.6亿经营主体信用信息超过730亿条,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已联通31个省级节点、160多个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2.2万家金融机构入驻。在信用监管方面,按照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协同共治的基本原则,以加强分级分类监管为着力点,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贯穿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在以信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借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政务信息公开、数据开放,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领域不断推出创新举措。这些实践进展为推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提供了重要保障,也促进了理论探索和学术研究。

同时也要看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工作。与党中央要求、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有一定差距,如社会诚信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社会信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信用经济研究滞后于实践探索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这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明确了目标任务,对加强信用经济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继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信用经济研究,必须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动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相辅相成、互促共进。
在理论研究方面,可加强契约理论研究,助力更好规范微观主体的经济行为、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更好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共享理论研究,更好发挥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作用,充分释放数据在统筹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步伐、构建信用信息网络等方面的价值,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强协同治理理论研究,理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参与主体的关系,推动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市场与社会协同联动。

在实践探索方面,可围绕信用经济助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研究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强化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方面的诚信要求,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控水平,充分发挥信用在金融风险识别、监测、管理、处置等环节的作用,以健全的信用机制畅通国内大循环。围绕在法治轨道上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深入研究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推动完善社会信用方面的法律体系,建立健全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激励惩戒、信用修复等制度,完善信用标准体系,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围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入研究如何充分调动各类主体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征信市场积极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组织协调、示范引领、监督管理作用,形成共同推进的合力。围绕解决制约经济社会运行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深入研究创新信用贷款应用场景,让守信经营主体便利获贷、降本增效,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推进质量和品牌信用建设,扩大国内市场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杨 柳,作者单位: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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