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体系
来源:《宏观经济管理》 发布日期:2024-02-29 浏览次数: 浏览

【摘要】银企信息不对称是制约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因素。我国信用信息共享服务体系建设仍存短板不足,在国家政策支持推动下,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加速形成,逐步成为以信用信息特别是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基础设施。各地依托一体化融资平台网络,积极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开展“信易贷”融资服务模式创新实践,为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有力支撑。下一步,应加快建立完善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体系,健全信用信息共享长效机制,深化信用大数据开发利用,促进公共数据要素价值释放,以“信用赋能”促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助力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信用信息共享;中小微企业融资;一体化融资平台网络;“信易贷”

  中小微企业是稳增长、促就业、保民生的重要力量,融资难融资贵是长期以来困扰其发展的难题。如何打破银企信息不对称,帮助金融机构准确评估和有效管控信贷风险,使其“敢贷、愿贷”,是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关键。数字经济和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数据增信”破解金融机构“不敢贷”创造了有利条件。围绕加强信用信息共享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建议加快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总结地方平台建设和应用服务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提升服务效能。

  一、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

  (一)银企信息不对称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

  截至2022年末,我国中小微企业数量超5200万户、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3.6万亿元(见图1),比2018年末分别增长51%和152.14%。中小微企业是富有活力的经济群体,构成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繁荣、增加就业、推动创新、促进生产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中小微企业又存在管理机制不健全、财务体制不完备、抵质押物不足等问题。金融机构利用传统信贷模式和专业手段,难以在维持低成本的同时快速将优质企业甄选出来,从而造成了部分优质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金融服务也未能有效直达中小微企业。这其中,既有金融供给端原因,也有需求端问题;既有长期和共性因素存在,也有阶段性和个体特征影响。

  从供给端看,小微信贷单笔金额小、操作成本高、总体收益低。一些金融机构存在发展惯性和路径依赖,习惯了“垒大户”,其信贷经营管理能力和服务模式更适用于大项目、大企业,与小额面广的中小微企业需求不相适应。加之小微贷款不良率相对较高,因担心受到问责处罚,导致部分机构人员积极性不高、内在动力不足,一定程度影响了普惠金融业务的拓展。

  从需求端看,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微企业大多处于产业链末端,资产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治理结构不够完善,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信息透明度不够高。此外,在当前需求不足、预期转弱的背景下,一些中小微企业经营困难加大,风险暴露增加,对企业偿债能力形成一定制约。

  从长期和共性因素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世界性难题,金融机构需在提高效率和控制风险之间形成有效平衡。目前,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大数据、金融科技等技术服务客户和管控风险的能力还有待增强,审批环节多、贷款要求高、办理效率低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从阶段性和个体特征看,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推进高质量发展时期,对一些具有轻资产、新业态特征的中小微企业,特别是投入大、周期长、迭代快的科技创新型企业,还存在“看不清”“找不到”的问题,缺乏科学的信用评价机制。

  基于此,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在有限的成本前提下,银行看不透中小微企业,不敢盲目放贷,导致信贷市场中小微企业融资效率低下。斯蒂格利茨和韦斯在《美国经济评论》上发表的文章《不完全信息市场中的信贷配给》,提出了著名的S-W模型,全面系统地从信息结构角度对信贷配给现象进行了分析。S-W模型证明了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信贷市场存在逆向选择效应。该模型认为,在信贷市场上,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表现为借款人对待投资项目的风险、贷款回收的时间周期、贷款的实际用途等具有信息优势,而贷款人则对以上信息具有信息劣势。

  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是S-W信贷配给理论的一个合理推论。在市场上各类型企业都存在较大的信贷需求时,为最大程度避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银行会根据以往经验,优先选择信息更丰富、财务更透明、资产更充足的大中型企业,金融信贷记录匮乏、信用数据稀少的中小微企业大概率会被信贷配给掉。

  (二)建立信息共享系统可有效弱化银企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理论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用来分析相关信息在交易双方的不对称分布对市场交易行为和市场运行效率所产生的一系列重要影响。20世纪80年代开始,一些经济学家把信息不对称理论引入金融市场的研究领域,使得这一理论的价值逐渐体现出来。1993年,Pagano和Japelli通过构建逆向选择模型得出结论,信息共享能够减少逆向选择导致的负面效应,助推资金交易和借贷市场的蓬勃发展,易于企业获得银行授信。2002年,Pagono和Jappelli进一步实证研究表明,当一个国家或地区信息共享系统建立后,金融机构信用资金量会大幅增加,证明信息共享能够有效地活跃信贷市场。

  国内关于信息不对称和信用信息共享的研究起步较晚。学术界比较认同和支持的一种观点是,从信息经济学角度出发的信息不对称,是银行等金融机构难以向中小微企业进行资金融通的一个重要原因。奚君羊(1998)提出在银行与中小微企业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张荣刚、梁琦(2006)提出应有效破除对信贷信息的垄断,加强信息共享将同时有益于借贷双方。高晓霞(2011)认为,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建立能够加强银行间信贷信息共享,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也可能会使银行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李锋、陈倩(2013)通过对信贷信息共享与银企间博弈关系的研究,提出银行间信息共享能够通过降低银企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银行借贷风险。

  二、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是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我国信用信息共享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推进,我国已逐步形成“三位一体”的信用信息共享服务体系,包括以央行征信中心为主体的金融信用信息服务,以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包括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和地方信用信息中心)为主体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以市场化征信机构为主体的市场信用信息服务。我国金融征信系统建设起步较早,制度体系较为完善,金融机构可通过查询征信报告便捷获取企业信贷信息。整体上看,中小微企业信贷记录信息较少,大量中小微企业是准“征信白户”或是完全的“征信白户”。我国市场化征信机构虽可在一定程度上提供第三方信用信息补充服务,但面临发展不充分不规范的问题,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我国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起步较晚,但在应用需求倒逼和政策推动双重作用下发展较为迅速,为政府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掌握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供了有力支撑。然而,受数据分布特征和制度机制等因素影响,在公共信用信息面向普惠金融共享服务方面,面临一些痛点、堵点问题。一是数据覆盖面广,条块分割导致跨地区、跨层级数据共享壁垒高。海关等垂直管理部门,数据在国家层面大集中,按条线纵向归集管理,而水电煤气等数据,又落在地方,呈块状横向分布,数据整合共享难度大。二是数据源分散,共享标准不统一。金融机构“多头对接”数据源单位,沟通协调难度大、成本高,效率低下。三是信息共享制度机制不健全,部分数据源单位“不敢、不愿”共享,数据共享范围受限、共享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国家层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

  近年来,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构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2019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依托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开发“信易贷”,与商业银行共享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黑名单”以及纳税、社保、水电煤气、仓储物流等信息,改善银企信息不对称,提高信用状况良好中小企业的信用评分和贷款可得性。2021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提出加大“信易贷”模式推广力度,支持开展信用融资。202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构建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整合,深化信用信息开发利用,助力银行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202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提出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推广基于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开发利用的“信易贷”模式。

  (三)以“数据共享”为纽带,构建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下,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文件有关要求,于2019年启动建设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或“国家平台”),支撑开展信用信息共享与大数据开发应用,挖掘信用信息价值、改善银企信息不对称,逐步形成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简称“一体化融资平台网络”)。

  一体化融资平台网络由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国家平台)、省级信用平台(省级节点)、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地方平台)组成,是以平台互联互通为基础、数据共享为纽带、逻辑上统一的一体化平台网络,是在充分调研和综合考量避免重复建设、整合现有平台资源、保障互通共享效率等因素基础上设计的科学体系框架(见图2)。

  1.标准规范一体化。为强化一体化融资平台网络标准化接入和规范化管理,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制定了平台接入、数据接口、授权管理、数据安全等系列管理和技术规范,对省级节点和接入的地方平台提出合规运行、规范服务、安全管理的统筹要求,形成一体化融资平台网络标准规范体系。

  2.数据共享一体化。依托一体化融资平台网络,实现国家“总对总”归集数据“一处接入,全网共享”,打通数据源单位与金融机构间数据共享通道,在取得必要授权前提下,向金融机构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降低金融机构多头对接数据成本。

  3.融资服务一体化。依托信用中国网站,开通一体化融资平台网络访问入口,以权威性、公益性优势为地方平台导流;地方平台汇聚银行等各类机构及多样化的融资产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融资服务,破解“企业到处找融资,银行到处找客户”的供需错配问题。

  4.监测预警一体化。依托一体化融资平台网络,对中小微企业开展信用风险评估,跟踪监测企业信用状况变化情况,在为金融机构融资业务提供预警参考的基础上,逐步拓展形成对区域、行业、产业链供应链直至宏观经济的风险识别和决策支持能力。

  一体化融资平台网络是在充分调研和综合考量避免重复建设、整合现有平台资源、保障互通共享效率等因素基础上设计的科学体系框架,凸显了“包容、集约、公益、规范”等属性。

  1.平台接入凸显包容性。一体化融资平台网络接入的地方平台由地方自主建设,各级政府负责监管,不限定平台的主管部门,有利于调动各部门积极性、强化工作协同,最大限度形成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多方合力。

  2.平台互联凸显集约化。由于历史原因,部分省、市建有多个融资服务类平台,资源不集中导致平台运行效果欠佳。一体化融资平台网络不要求地方新建平台,鼓励地方整合、优化现有平台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提升互通共享效率。

  3.平台服务凸显公益性。一体化融资平台网络秉持公益性原则,依法依规向接入的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中小微企业提供公益性信用信息共享服务,且要求接入机构不得向企业收费。

  4.平台管理凸显规范化。国家平台在充分参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基础上,制定了系列标准规范,促使接入的地方平台提升规范化运行管理水平,进而提升一体化融资平台网络的系统化、规范化、整体性服务能力。

  截至2022年底,一体化融资平台网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覆盖面不断扩大。国家平台联通了31个省级节点、160多个地方平台,一体化融资平台网络基本形成,累计注册企业数达2200万家,已逐步成为信用信息共享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重要基础设施。

  二是信用信息共享质效显著提升。国家平台“总对总”接入了注册登记、社保、公积金、商标专利、司法判决等高价值信息,面向入驻一体化融资平台网络的2.2万家金融机构,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5940余万次,周均访问量超百万次。

  三是服务中小企业融资规模持续增长。截至2022年底,通过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累计实现融资规模16.6万亿元,其中,信用贷款约3.5万亿元。

  三、开展“信易贷”模式创新实践,探索信用赋能中小微企业融资有效实现路径

  地方是中小微企业融资“主战场”。依托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也称“信易贷平台”),各地积极探索实践以信用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开发利用为基础的“信易贷”融资模式,在平台建设、数据共享、服务创新、风险缓释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典型经验做法,在提升中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融资便利性、降低融资成本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一)通过信用信息充分共享,提供多元化信贷产品服务,构建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大幅提升中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

  1.通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集约化整合公共信用信息。依法依规统一向金融机构共享,助力有效评估中小微企业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破解金融机构因信息不对称而“不敢贷”的问题。如,山东青岛“信易贷”平台整合国家及本地共享数据超过8亿条,涵盖企业基本信息、监管信息、纳税、社保及公积金缴纳、财务报表、商标专利、仓储物流等,通过接入金融城域网,实现数据共享“一键直达”全部56家金融机构、500个银行网点。浙江衢州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衢融通”)基于海量共享数据构建企业公共信用评价模型,对中小微企业实施“精准画像”,涵盖经营、财务、风险、企业关系图谱等维度,并以信用报告形式共享至金融机构,有效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

  2.依托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汇聚多元化金融机构和多样化融资产品,支撑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量身定做”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信贷产品供给”,充分满足了不同类型的融资需求。如,福建厦门、广东广州、新疆等地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创新垂直领域“信易贷”应用场景,推出满足企业个性化、特色化融资需求的“工程信易贷”“电力信易贷”“兴农贷”“港航信易贷”“政采信易贷”“棉花收购贷”等产品。多数地方平台均实现了银行、保险、担保等多元化金融机构入驻。又如,北京、上海等地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推出线上“金融超市”,汇聚信用类、抵押类、担保类等多样化金融产品,供中小微企业根据需求自主选择。

  3.构建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通过多方共担风险大大降低银行信贷风险,促使银行“敢贷、愿贷”。福建厦门市“信易贷”平台开设增信基金专属服务区,实时对接“市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已为全市超5800家中小微企业,超9000笔、196亿元纯信用贷款提供增信服务,首贷户占比达23%。江苏、福建泉州等地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立了多元风险缓释和融资担保机制,为企业提供风险共担融资模式。江苏建立了省级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最高补偿80%的本金损失。福建泉州建立1家市级+10家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为平台内贷款产品给予融资担保和优惠担保费率支持。

  (二)通过线上服务高效触达,融资需求智能匹配,精简甚至再造信贷服务流程,大幅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性

  1.通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便捷融资服务,打造“政、银、企、信”互通共享的融资服务生态,通过平台线上化服务高效、便捷触达本地区中小微企业。甘肃、新疆等地统筹省级、市级服务站点建设,构建统一融资服务平台,实现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全覆盖。重庆通过App、微信小程序打造“信易贷·渝惠融”平台,实现了融资服务从“网上办”向“掌上办”“指尖办”延伸。

  2.通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实现融资需求智能匹配,在解决“供需错配”问题的同时,大幅提升企业融资效率。浙江杭州、广东广州等多地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提供“智能匹配”融资服务,企业线上发布融资需求,平台自动匹配金融机构和融资产品,既帮助金融机构精准获客,又让企业“少跑腿”,促进企业融资便利化。

  3.通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打通关键部门、关键环节、关键数据,实现信贷流程优化再造,大大压缩办理时间,有力提升融资便利性。重庆“信易贷”平台通过与银行业务系统实现用户互认和联合建模,进而实现融资申请、支用、还款等各环节、全周期的跨平台无感操作,已在“三农”领域率先落地。浙江依托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实现不动产抵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银税互动等业务办理高度线上化,其中,不动产抵押登记线上办理实现全省全覆盖,日均办件量超5000笔,抵押登记、注销、查询等各环节实现在线操作、异地可办,办理时间从原来线下平均一周左右压缩到5小时左右。

  (三)通过平台公益化融资撮合,实现“好信用”享受“低利率”,政府贴息“免申即享”,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1.打造阳光化、公益性融资服务平台。以“平台撮合”代替“贷款中介”,实现中小微企业融资“去中介化”,避免“中间商赚差价”,大幅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据统计,通过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实现的贷款平均利率与普惠贷款平均利率基本一致,远远低于多数互联网金融平台18%~24%的贷款利率。

  2.利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流量、数据、服务等优势引导信贷利率合理降低,让信用好的中小微企业享受更优惠的贷款利率。福建泉州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推出“抢单拼团+竞价报价”模式,企业可根据报价自主选择合适利率产品。重庆“信易贷”平台基于平台数据支撑银行创新开发“裕农快贷·信易贷”线上融资产品,较以往同款产品利率下降15%。辽宁大连“信易贷”平台推出“数字信用券”,信用良好企业可在低利率基础上再享受20个基点的利率优惠。

  3.依托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实现政府贴息、无还本续贷等优惠政策线上办理,撬动信贷资金直达中小微企业,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安徽合肥“信易贷”平台通过“免申即享”方式补贴利息1.8亿元,支持信用良好企业获得低成本融资,利率最低达2.2%。浙江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浙里金融”)开通“无还本续贷”专区,企业可一键查询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并可线上对接银行办理,截至2022年底,为28.7万家企业办理无还本续贷,授信金额8468.13亿元,节约融资成本87亿元。

  四、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助力金融活水源源不断流向实体经济

  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对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构建全国一体化中小微企业融资信用服务体系,是打破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数据共享壁垒,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有效解决方案,是探索公共信用信息和金融信息整合应用,助力金融业态变革、模式变革、效率变革的创新实践举措,是充分发挥政府在数据要素供给中的作用,将中小微企业“信用资源”转化为“金融资源”,将公共数据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实现路径。为此,应加快建立完善全国一体化中小微企业融资信用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信用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开发利用水平,更好发挥“数据增信”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作用,畅通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

  (一)健全信用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公共数据供给能力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通过立法,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为打破“数据孤岛”、促进数据要素价值释放提供有力保障。

  突出需求导向、应用导向、问题导向,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一体化融资平台网络,拓展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范围,提升信用信息共享质量,构建权威、统一、高效的信用信息共享查询服务体系,实现信用信息“一张网”归集、共享、应用,切实提升公共数据供给能力,降低公共数据获取成本,有效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以“更全面、更充分、更解渴、更安全”的数据共享更好支持信贷风险定价,以高质量数据供给支撑高水平融资信用服务。

  (二)全面推进平台一体化建设,持续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效能

  加快推进一体化融资平台网络建设,强化国家平台、地方平台、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互联互通和协同联动,实现信用信息高效整合、有序流通和安全共享。

  构建汇聚信用信息、联接金融机构、融通资金需求、直达中小微企业的“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体系,最大程度发挥平台合力、数据合力、服务合力,逐步实现一体化融资平台网络全覆盖,不断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便利性。

  通过数据赋能、流量导入、政策支持等方式,支持地方平台做实、做精、做深、做强,创建一批有特色、有创新、有示范效应的地方平台。推广可复制的先进模式和经验,不断强化一体化融资平台网络影响力和服务能力,打造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重要基础设施,构筑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良好生态,切实提升中小微企业获得感。

  (三)深化信用大数据开发利用,不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依托一体化融资平台网络,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和金融信用信息融合应用,提升信用信息应用服务效能。

  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深化风险评估、监测预警等信用增值服务,为金融机构全生命周期信贷管理提供服务支撑。建设国家、区域、行业信用大数据创新应用联合实验室,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联合建模等方式,深入挖掘信用信息价值,助力提升金融服务精准性、有效性。

  创新“信易贷”服务模式,突出重点产业服务、场景化服务、精细化服务,对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等领域经营主体予以更多融资支持,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四)注重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风险防控和信息安全保障

  完善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地方依托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立“信易贷”风险缓释基金、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推动一体化融资平台网络与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有机结合。发挥保险、担保等市场化机构作用,在支持金融机构“敢贷、愿贷”的同时,降低金融风险。

  加强一体化融资平台网络安全规范运行管理,完善平台对接、机构入驻、信息共享、数据安全、监督考核等管理规范和标准体系,提升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处置能力。强化数据共享、使用、传输、存储的安全性保障,探索实践隐私计算等“数据可用不可见”的共享服务方式,切实保障信息共享安全。(门立群,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任;孔守斌,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应用处负责人。刊发于《宏观经济管理》2023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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