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罚款提至最高1亿元
来源:应急管理部 发布日期:2021-06-22 浏览次数: 浏览

6月11日,国新办举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推动安全发展发布会。

  会上,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介绍,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并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宋元明称,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一是罚款金额更高,对特别重大事故的罚款,最高可以达到1亿元;二是处罚方式更严,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即责令整改并处罚款,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整顿,并且可以按日连续计罚;三是惩戒力度更大,采取联合惩戒方式,最严重的要进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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