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商丘市发展改革委不断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提升信用修复服务水平,多措并举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信用修复服务,帮助企业重塑信用,为商丘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信用动能”。
一、建立协同工作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重塑信用的制度保障
商丘市发展改革委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法院、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建立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协同推进企业信用修复。依托信用中国(河南商丘)网站,公开发布信用修复的条件、程序和要求,明确了信用修复工作流程,建立了一网通办指引。在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有信用修复受理窗口并依托政务服务网搭建了“高效办成一件事”网上服务平台,为失信主体提供便捷的信用修复申请渠道。为解决异地处罚修复难题,建立覆盖豫鲁苏皖四省交界区域的“信用修复跨省联动机制”,推行“异地帮办、企业免跑”服务模式,高效推进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加强宣传与培训,为信用修复提供专业指导和规范服务
充分发挥第三方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作用,成立工作专班,专业化精准化推进信用修复工作,通过举办信用修复培训班、专题讲座、线上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信用修复政策法规和操作流程,提高失信主体对信用修复的认识和理解。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信用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信用修复工作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市信用办设有信用修复热线,提供线上专业咨询服务,一对一进行修复指导。2025年以来,共举办信用修复培训班6期,培训企业人员150余人次。
三、推行信用修复告知制度,明确违法后果的同时提供修复路径
商丘市发展改革委先后出台了《关于实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工作制度的通知》《商丘市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方案》,积极推行“两书同达”工作制度。按照“谁处罚、谁提示、谁服务”原则,行业主管部门在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将信用修复告知书同步送达,明确告知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的路径。通过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修复主动告知制度和一企一策帮扶制度,帮助企业修复信用。
四、开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促使企业从“被动纠错”转向“主动守信”
商丘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针对严重失信主体和高频失信主体,建立失信主体名单月反馈机制,指导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开展信用修复工作。高频失信主体由2025年初的35家降至9家,严重失信主体数量也由2025年初的1206家降至697家。专项治理行动通过警示与教育双重作用,促使企业从“被动纠错”转向“主动守信”,不仅强化了企业诚信意识,也有效降低了商丘市严重失信企业和高频失信企业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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