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调解+惩戒+追责”全链条治理:邓州市打造涉党政机关案件治理新样本
来源:信用河南 发布日期:2025-11-27 浏览次数: 浏览

一、背景介绍

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定盘星”,更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支撑。针对部分地区存在的政府机构失信案件化解滞后、履约意识薄弱等问题,邓州市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由市发改委与市人民法院深度联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政府机构失信治理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构建起“预警—调解—惩戒—追责”的四步闭环治理机制,实现司法监督与行政监督的同频共振,为诚信政府建设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

二、主要做法

(一)风险预警前置,筑牢“第一道防线”

将防控关口前移至案件受理环节,建立涉党政机关案件“提前识别、即时通报”制度。市法院在接收涉及政府机构的诉讼案件时,第一时间启动风险筛查,对可能引发失信风险的案件实行“双同步”处理:一方面主动与涉诉政府机关对接,发送《诚信履约提醒函》,明确告知案件争议焦点、法律风险及诚信履约要求,引导其提前梳理责任、准备应对方案;另一方面同步向市发改委通报预警信息,实现“司法发现—行政预警”的无缝衔接,为后续化解工作争取主动。

(二)调解优先发力,搭建“柔性化解”平台

秉持“能调尽调、案结事了”的原则,将调解作为化解涉政府纠纷的优先选项。人民法院联合发改委成立专项调解小组,针对政府采购、工程履约、政策兑现等高频争议领域,制定专业化调解流程。调解过程中,既发挥法院的法律释明优势,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边界,又依托发改委的行政协调职能,协调涉诉部门与当事人开展面对面协商,推动争议从“对簿公堂”转向“握手言和”。

(三)分级惩戒加压,亮出“制度红黄牌”

针对经调解未果并确认存在失信行为的政府机构,我市建立“阶梯式惩戒”机制,真正落实“失信必惩、惩当其责”,以“红黄牌”制度实现精准亮牌、分级警示。人民法院根据失信情节轻重,将失信政府机构划分为“一般失信”与“严重失信”两个等级,并分别对应“黄牌警告”与“红牌警示”措施,具体包括约谈主要负责人、限制评优评先资格、纳入公开曝光名单等惩戒手段。同时,配套建立常态化通报机制,定期发布《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通报》,详细列明失信单位、具体事由及整改要求,进一步增强社会监督与系统内部警示效果。自“红黄牌”机制实施以来,市人民法院已累计发布通报32期,全市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均未发生失信行为,反映出该制度在压实责任、防范风险方面已初见成效。

(四)闭环追责落地,打通“最后一公里”

针对败诉或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政府机构,构建“督办—执行—反馈”的全闭环管理机制。人民法院向败诉单位发送《履约督办函》,明确履行时限、责任主体及未履行后果;发改委同步将履行情况纳入该单位年度政务诚信考核,实行“一票否决”。通过“法院跟踪执行、发改委跟踪考核”的联动机制,对逾期未履责单位,由两部门联合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三、工作成效

邓州市“四步闭环”机制的实施,推动党政机关实现从“被动应诉”到“主动履责”的深刻转变。该机制在治理效能上促进政府主动防范风险、诚信履约,在营商环境上增强市场主体信心,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其实践充分证明“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协同治理的价值,为各地破解政务失信难题、夯实诚信政府根基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

根治政务失信难题,既需要自我革新的勇气,更离不开全社会共建共治的持久合力。下一步,邓州市将持续完善失信惩戒与守信激励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推动政务诚信建设与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协同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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