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辖区航运企业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关键风险辨识管控缺位、整改敷衍、同类隐患反复出现等问题,江阴海事局推动信用管理与水上交通安全治理深度融合,结合辖区实际推出“信用+隐患排查”应用场景,探索以信用为核心的安全监管方式。
一是将隐患排查全流程纳入信用管理。率先将隐患排查治理全流程纳入海事信用管理,应用场景覆盖船舶、船员、航运公司、港口经营人等九类水上从业主体,构建“信用信息归集—精准评定等级—分级分类监管—多维度运用”闭环管理模式,实现隐患行为动态归集、信用等级科学评定、监管措施精准匹配。
二是以信用评级倒逼企业主动排查隐患。聚焦企业安全责任落得不实、隐患整改不够有力、自查自纠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以信用评级为抓手,细化分级认定标准,严格划分为良好守信、一般守信、轻微失信、一般失信、严重失信五个信用等级,并明确各类隐患排查行为的评定依据。对重大隐患拒不整改、隐瞒不报等恶劣情形直接认定为严重失信;对安全机制不健全、隐患整改不彻底、自查敷衍应付等问题,依规纳入轻微失信或一般失信,精准刻画企业安全信用画像。
三是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多场景应用。对信用良好的主体,落实减少检查频次、提供绿色通道、从轻裁量等正向激励,降低企业合规经营成本;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实施重点监管和联合惩戒。创新推出“海事信用+航运保险”联动机制,将企业安全信用等级与保险费率挂钩,信用良好者享受费率优惠,失信者保费上浮。同时,将信用等级全面融入政务服务、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环节,对信用等级高的市场主体推行容缺受理、优先审批、便捷办证等便利措施,并推动信用等级在招投标、金融信贷等社会化场景中互通互认,切实让守信企业处处受益、失信企业处处受限。
下一步,江阴海事局将持续完善“信用+隐患排查”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评定标准、拓展应用场景、强化结果运用,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优化海事监管服务模式,充分释放信用治理效能,为辖区水上交通安全高质量发展筑牢信用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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