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全生产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来源: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12-25 浏览次数: 浏览

为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了《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方案》。

市市应急管理局对于不同等级的信用主体,在检查频次、安全标准化评审、资质认证、政府采购、行政许可等方面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对煤矿、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监管要严于工贸、中介机构等非高危行业领域。

2021年12月,市应急管理局对于危化、煤矿等领域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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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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